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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一居民開門養貓十幾隻 樓道氣味如廁所鄰居苦不堪言

2021年08月20日09:17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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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滬一居民開門養貓十幾隻 樓道氣味如廁所鄰居苦不堪言

  靜安區康定路一棟7層的老式住宅樓內,一位住戶常年大門敞開,在這條鄰居們出行的必經之路上,十幾隻貓在樓道內上躥下跳,散發出的氣味讓樓道宛如廁所。

  據了解,這樣的樓道養貓擾民情況已經持續了十幾年,成為居委會三屆班子共同的難題。終於,在居委會的不斷努力下,這棟樓居民或將迎來曙光。

  遭遇:在家裡也能聞到氣味

  2021年7月,劉女士(化名)搬入位於靜安區康定路某號一棟老式住宅樓,搬家的那天,在這間打開窗就能看見市中心繁華景象的房子裡,她滿懷憧憬地在微博上寫下“願以后不再顛沛流離”的期許,並配上“太陽”的表情。可是,她並不知道,這處距離公司僅10分鐘路程的居所,卻成了她未來的心頭大患。

  這棟住宅樓的某室,居住著一對母子,兒子身體不好,全靠60多歲的母親照顧。正是這樣一個特殊的家庭,卻養了十幾隻貓,由於屋內空間狹小,加之貓需要一定的活動空間,這戶人家常年家門敞開,十幾隻貓則把樓道當作自己的樂園,在鄰居上下樓的必經之路上上躥下跳。

  “我是新搬來的,但據說這戶人家樓道養貓的行為已經持續十幾年了。這戶人家養了十幾隻貓,而且還不關門,相當於在樓道養貓,貓的排泄物隨處可見,樓道的氣味就像廁所一樣,即使物業上門打掃也沒有用,尤其是下雨天,貓的氣味更加刺鼻。雖然我們不在同一樓層,但在家裡也能聞到氣味。”劉女士叫苦,不僅是氣味,不關房門就意味著貓可以亂竄,有一次她下班回家,看見人走來貓就會上躥下跳,著實被嚇了一大跳。而且,為了方便貓自由出入,一樓的單元門經常性敞開著,影響到居家安全。

  據劉女士了解,在她之前已經有不少住戶投訴樓道養貓的事,但始終沒能得到解決。鄰居們的接連投訴,也讓母子倆產生逆反心理,貓越養越多,樓道裡的惡臭越發令人作嘔。劉女士無奈地說:“希望這戶養貓居民能減少養貓的數量,並且不要繼續讓貓在樓道裡亂竄,不要把樓道變成廁所。”

  為了防貓,鄰居們紛紛放出“大招”,不僅在征得居委會同意后安裝了防貓器,還在一樓和二樓的樓梯間放置了酒瓶,但這些舉措並沒有擋住上躥下跳的貓,反而讓回家的必經之路變得越發崎嶇艱難。夜間回家的時候常常可以看見十幾隻貓蹲在門口和走廊裡直勾勾看著過往的居民,“他們家的貓很瘦,一張張三角形的臉和一雙雙瞪著的眼睛很嚇人”,一位鄰居說。

  探訪:樓道水管變成“爬貓架”

  8月18日,記者實地走訪了康定路該住宅樓,剛走近通往樓上的單元門,便聞到一股刺鼻的異味,這氣味令路人們紛紛掩鼻而過。一名送餐員捂著鼻子“沖”上樓,不禁感嘆說:“去這幢樓送餐真受罪”。

  走進住宅樓,一樓樓梯上還留著斑駁的水跡,這是早晨物業保潔人員清洗樓道留下的。循著樓梯一路向上,刺鼻的味道越發明顯,樓梯已經被貓的排泄物腐蝕得變了顏色,樓道中水管的保溫層被貓抓得水管壁直接暴露在外,原本就不寬敞的樓梯變得更加濕滑難走,稍不留神就會踩上殘留的排泄物。聽到腳步聲,受驚的貓從樓梯間的裝飾物縫隙中爬出,直接在一樓商鋪的招牌上行走,而住宅樓外牆水管則成了“爬貓架”。

  養貓居民家門口的走廊裡放著兩個貓砂盆和幾大袋貓砂,貓則躺在貓砂袋上睡覺。養貓居民房門半開,幾隻貓在地上閑逛,一隻貓站立在冰箱上瞭望……

  敲門后,聞聲趕來的是家中的母親,她告訴記者:“家裡養了十幾隻貓,養了兩三年,這些貓最初也是別人送的‘藍眼睛’,但因為沒有做絕育,而越來越多。一個月養貓的費用並不高,在1000元左右,貓平時吃的魚都是自己燒的。如果人家出於愛心問我要貓,我會給,如果會虐待我的貓,我不會給的。”

  當被問及養貓的氣味和鄰居投訴的相關問題的時候,她表示:“每天都會用肥皂、清水沖地面,居委會也會派人清理,這幾天天氣返潮才會味道大一些,這個天氣不養貓也會有味道。”

  居委:養貓人說9月送貓去公園

  隨后,記者走訪了靜安區江寧路街道武定坊居委會,居委會主任陳偉華雖然是“新官上任”但也已經處理了有關樓道養貓的投訴幾十次。

  陳偉華介紹說,樓道養貓一事之所以成為十多年來三屆居委會共同的“難題”,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第一,這戶人家家庭情況特殊,無形中增大了溝通難度。第二,養貓不同於養狗,目前上海市並沒有成文的養貓管理條例出台,使得居委會在處理此事時缺乏條例上的合法性依據,隻能以情動人。“我們用心、用情、用力,可惜沒有養貓的政策文本,我們有力也無處使。每次上門,我們都努力以理服人,用事實說話,將心比心,但始終沒有成效。”

  陳偉華無奈地搖頭:“之前有居民向居委會提出希望能裝防貓器,我們在確保防貓器對人體無害之后,由居委會出面在該戶房門附近安裝防貓器,但防貓器效果有限,隻對大貓有效,小貓還是會聚集,養貓人認為防貓器造成小貓死亡,甚至把貓的尸體拖來居委會。”

  陳偉華向記者出示了兩份關於這戶人家養貓擾民整治經過的文件,經過多次溝通,文件中寫道養貓人承諾不再佔用公共空間,移走室外養貓用具,並打掃樓道。但居民投訴得越多,養貓人的逆反心理也越重,故而一直故技重施,家裡的貓越養越多,已經從最初的三四隻變成了現在的十幾隻,且養貓人在住宅樓鐵門外投食的行為,吸引了越來越多流浪貓,讓本就惡臭的樓道衛生狀況雪上加霜。

  目前,通過居委會的不斷努力,養貓人主動提出9月份將貓送到附近公園,自己願意前往公園投食,不再在樓道裡養貓,家中僅留幾隻最喜歡的貓。但陳偉華說:“畢竟養貓人家庭情況特殊,我們也不確定是否會有變數。”

  律師說法

  依據《民法典》養貓擾民可被制止

  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維江律師認為,“養貓不同於養狗,目前上海市並沒有成文的養貓管理條例出台”,居委會可以不拘泥於有無養貓的地方性法規,法律本身具有滯后性和概括性,不可能面面俱到生活生產中的每一個細節。

  其實《民法典》第七篇第九章對於“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已有專門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這些都是制止本案中樓道裡養貓擾民行為的法律依據。關愛動物是善心,但任何行為都需要有邊界,如果養貓妨礙、影響了左鄰右舍的正常生活,那麼這樣的行為就偏離了善心,應當被制止。

(責編:嚴遠、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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