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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022年08月16日16:47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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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曹磊8月16日报道:8月16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近日,上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前期探索实践基础上,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以下简称“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是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将自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介绍,2019年,上海市率先开展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探索,提出“精细划分违法行为,明确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具体标准,形成清单,供一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解决方案,推出了国内首份省级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仅是中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任务,且具有多重积极作用。一是减少企业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避免企业因轻微违法背上“信用污点”,影响后续发展。二是“不予行政处罚并指导当事人改正”这种“有温度的执法”,更有助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实现执法目的。三是清单为基层执法提供明确指引,办案更高效,提升执法效能。

  需要说明的是,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不代表企业的任何违法都可以被容错,更不代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不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仅适用于符合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制度的违法行为,要同时满足已经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危害后果)等一系列法定条件。

  2019年探索之初,为便于群众理解和扩大宣传适用,采用了“免罚清单”这样一个易读易记的称呼。新行政处罚法出台后,为统一各方认识,上海将全面采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表述,将系列“免罚清单”整体升级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前期已出台的免罚清单继续有效。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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