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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群租治理難題 上海這一街道創新運用“七步工作法”

2021年09月04日17:55 |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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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上海9月4日電  緊鄰上海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地鐵1、3、4、8號線步行10分鐘內均可到達,還有17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4個大型菜場、3家醫院……上海芷江西路街道外來人口多且流動頻繁,群租亂象屢禁不止。

為了進一步破解群租治理難題,街道創新運用“七步工作法”,通過“巡查、發現、報告、錄入、督辦、查處、監管”七個步驟,形成閉環式工作模式,從而實現對群租房從發現、整治到長效監管的全流程有效治理。

7月以來,街道平安辦牽頭派出所、城管執法、城運中心、市場所等部門每天分4組開展整治,累計排摸群租390戶,現已完成整治225戶,物業公司約談勸退9戶。現在,街道依然保持著每周15%-20%的存量點位整治力度,確保在“十一”前完成第一輪全覆蓋整治。

如何發現:五巡查+三發現+五方報告

如何從源頭預防群租行為的發生?街道通過“七步工作法”中的“巡查、發現、報告”三個步驟,由物業、業委會、居委會、城管執法、派出所等部門聯動配合,建立起群租整治快速發現機制。

首先,建立“物業日常查、業委會公約查、居委會樓組查、城管執法查、派出所定期查”的五巡查機制﹔隨后,啟動“主動發現、被動發現、自動發現”的三發現機制,即在“五巡查”基礎上,主動發現群租現象﹔梳理市民熱線等渠道信息,及時收集核實居民等社會各類主體關於疑似群租現象的投訴舉報,由居委會及時匯總至街道核實處理並答復舉報﹔同時,積極探索科技賦能的新途徑,針對網絡平台上的招租信息,通過關鍵字段的搜索,自動發現轄區內的群租現象。

一旦發現群租現象,物業、業委會、居委會、城管、居民從各自角度主動上報,形成五方報告機制。同時,落實物業對群租情況的“首報責任制”﹔每個居委設立群租舉報熱﹔街道各部門和居民區均落實“首問接待”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

如何整治:多部門“帶圖作戰”合力督辦

在受理群租上報信息后,街道啟動七步工作法的“錄入”步驟,目前已明確要在1個工作日之內進行信息庫錄入 。

街道平安辦負責人韓大衛介紹,針對錄入的群租信息,街道匯總形成《街道群租整治作戰圖》,整治隊伍人手一張作戰圖“帶圖整治”。同時,建立四項督辦機制,形成督辦合力。這也意味著整治群租工作進入到了極為關鍵的第五步“督辦”。

在督辦過程中,城管執法部門針對群租當事人,責令其先期自行搬離,並對群租的二房東、租賃企業平台等開展調查,督辦其整改,恢復房屋原來結構﹔房管部門對物業企業進行督辦,責令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群租整治﹔派出所對群租二房東等具體行為人進行督辦,對涉事二房東進行告誡、約談,明確其法律責任,進一步督促其整改﹔街道對所受理的群租投訴件,形成群租治理“一線同步工作模式”,即公安、城管、市場、房管等職能部門在現場同步取証、同步認定、同步告知、同步整治的聯動執法,避免執法時間差。

“以往的群租整治工作可能以平安辦為主,現在街道相關科室、各個居民區、物業公司全部參與進來,是一場街道自上而下、全員出動的工作。”韓大衛表示,由多方協同共同吹響群租“集結號”的方式,則更有力地形成督辦工作合力的“拳頭”效應。

如何處理:明確查處制度,加大處罰力度

第六步是“查處”環節,進一步明確查處制度,即對經核實的群租,督辦后仍不整改或者回潮的,將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查處,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對於房屋業主,主要是告知和強調其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提高業主的風險意識並督促業主依法依規行使房屋出租行為﹔針對具有違法出租房屋行為的租賃企業,將責令責任人立即整改,並依法從重給予1-10萬元罰款。同時,街道依法依規對履行發現、報告、制止等管理職責不到位的物業,責令整改並處罰款,一次性扣除其物業考核18分,對物業經理予以辭退,由企業更高級別的管理層人員接管。

對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2次以上的企業,經征詢意見后通過業委會啟動清退調整程序﹔對不履職、不盡職的業委會人員依照相關程序予以調整,對群租整治工作落實不力的業委會,在規范化運作評價等各類評估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對在群租整治工作中落實不力,群租問題嚴重且整治成效不明顯、反彈回潮集中的居委會,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居民區書記、主任個人考核不得評優。對連續兩年群租整治工作考核排名末尾的居民區負責人實行“末尾淘汰”。

如何監管:明晰各方責任,形成閉環監管模式

治理之后的監管更為重要,如何形成閉環式監管,防止回潮反彈?“七步工作法”中的最后一步“監管”環節尤為重要。多年實踐証明,整治群租,光把板子打在大房東或二房東身上遠遠不夠。街道要求租房“上下游”的各相關主體都應切實承擔起應付的責任。

目前,街道已制作發放《致房屋出租人和租客的一封信》,依法規范房屋出租出借行為。經不斷整治,已有4戶二房東主動將房屋退還業主﹔加強對房屋承租人的法律教育引導,告知其非法租用房屋的風險和安全危害,勸阻制止其參與群租行為,引導租客通過正規途徑租賃房屋。

此外,街道還將定期約談轄區內的房屋中介機構,每月上報機構房屋租賃信息,建立異常波動信息預警機制,對以同一主體租賃多套房屋的情況及時預警,並上報市場監管部門。同時,召集網絡出租平台負責人溝通會,簽訂《網絡平台承諾書》,約束各平台承諾相關制度。

此外,街道還壓實物業公司監管主體責任,將物業從“要我管”轉為“我要管”。目前,街道已完善《物業達標考核方案》、制定《芷江西路街道物業服務企業項目經理重大事項發現、告知、勸阻、制止、報告工作導則》,明確主體責任,將群租治理工作成效納入物業達標考核,對整治點位回潮的物業一票否決,未及時發現和上報群租累計3次的物業一票否決。同時,與已經全部完成整治的小區物業簽訂《群租整治結果交接書》,要求物業履行防范回潮相關制度。

芷江西路街道表示,通過“七步工作法”整治群租亂象,力爭到2021年年底遏制住群租的發展勢頭﹔2022年將群租問題的發生率控制在5%,實現動態“無群租”﹔2023年基本實現“無群租”,年底從根本上形成“無群租”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編:葛俊俊、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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