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试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
临港新片区试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
用金融开放创造更有竞争力营商环境
■本报首席记者 张杨
伴随着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昨日启动,一系列利好政策正式在这片热土开始实施。
一切为了更高效
临港新片区内的各家企业,往往会面对频繁的国际结算,对效率和成本十分关注。本次试点政策的推出,无疑将大大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企业创造在国际上更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在提高效率方面,政策便利了经常项目,也就是货物和服务贸易的资金收付。过去,货物和服务的国际贸易,在办理资金收付前,银行需要一一审核相应的发票、合同或者报关单。但在新政策下,只要是银行认定的优质企业,只需要凭收付款指令,就可以直接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同时,临港企业与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银行可以直接为试点区域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也就是多笔应收、应付款项相抵之后的净额结算,此前这一业务只允许在外汇管理局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办理。此外,未来临港企业的资本金意愿结汇不用再开设结汇待支付账户,使得企业账户得以简化。与现行政策相比,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直接划转至人民币基本户或一般户,且无需填写《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大幅缩减了企业账户管理成本,提升了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使用效率。
在投融资方面,政策拓宽了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此前,临港部分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部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如今,政策允许净资产较小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取消了企业成立时间满一年的要求,这更好满足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便利了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助于缓解科技型企业早期的资金瓶颈,介入资金使用更为自主灵活。
在灵活经营方面,政策支持企业更加自主地配置资源。如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资本项目收入可在企业经营范围内真实自用,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外债资金及境外上市筹集资金等。允许有合理需求的企业自主选择合同签约、流入和流出各环节的币种,不用保持流入流出币种的一致,还提高了非金融企业对外放款的规模上限,这些都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更加灵活的支付选择和多元化的资产配置。
推着银行往前走
临港企业的便利,也给服务方带来了挑战和机会。对于银行而言,试点政策似乎在推着自己往前走,在改革中进步,在进步中改革。
一方面,银行得以境内外业务联动发展,新政策不仅可以优化传统国际业务流程,更可以促进银行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比如,作为行政许可事项,此前非金融企业的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等外汇登记业务,需要去外汇管理局进行办理。但在新政策下,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可以自主选择上海全市银行对公外汇业务网点办理,相关材料要求也大幅简化,极大节约了企业办事成本。
但这项政策显然对银行网点提出了更高要求。外汇登记业务发生频率高、涉及面广,银行很多一线网点以往没有实操经验。如何把这项政策落实好,让企业有真正的获得感,需要沪上银行进行大量精细的内部升级和准备。
另一方面,试点政策也从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提升业务开展过程中尽职展业能力等方面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需要稳步推进试点落地见效,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试点政策倡导让银行更靠前一步,自主识别出跨境领域的优质客户,不需要外汇局审批。给到银行这样的权限,显然是监管层希望把银行从繁琐的事前审单工作中解放出来,鼓励其在审慎的前提下,放手结合临港新片区的产业规划,加大外汇便利化业务推进力度,扩大政策的溢出效应。”业内人士分析。
可以预见,此番试点政策实施以后,临港新片区的跨境资本流动、资金使用将更加便利,这将吸引更多中外实体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在临港注册并运营。伴随着服务这些企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证券期货机构等也将在实践中有效提高国际化业务水平,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出有益的探索。(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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