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群租治理难题 上海这一街道创新运用“七步工作法”
人民网上海9月4日电 紧邻上海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1、3、4、8号线步行10分钟内均可到达,还有17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4个大型菜场、3家医院……上海芷江西路街道外来人口多且流动频繁,群租乱象屡禁不止。
为了进一步破解群租治理难题,街道创新运用“七步工作法”,通过“巡查、发现、报告、录入、督办、查处、监管”七个步骤,形成闭环式工作模式,从而实现对群租房从发现、整治到长效监管的全流程有效治理。
7月以来,街道平安办牵头派出所、城管执法、城运中心、市场所等部门每天分4组开展整治,累计排摸群租390户,现已完成整治225户,物业公司约谈劝退9户。现在,街道依然保持着每周15%-20%的存量点位整治力度,确保在“十一”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整治。
如何发现:五巡查+三发现+五方报告
如何从源头预防群租行为的发生?街道通过“七步工作法”中的“巡查、发现、报告”三个步骤,由物业、业委会、居委会、城管执法、派出所等部门联动配合,建立起群租整治快速发现机制。
首先,建立“物业日常查、业委会公约查、居委会楼组查、城管执法查、派出所定期查”的五巡查机制;随后,启动“主动发现、被动发现、自动发现”的三发现机制,即在“五巡查”基础上,主动发现群租现象;梳理市民热线等渠道信息,及时收集核实居民等社会各类主体关于疑似群租现象的投诉举报,由居委会及时汇总至街道核实处理并答复举报;同时,积极探索科技赋能的新途径,针对网络平台上的招租信息,通过关键字段的搜索,自动发现辖区内的群租现象。
一旦发现群租现象,物业、业委会、居委会、城管、居民从各自角度主动上报,形成五方报告机制。同时,落实物业对群租情况的“首报责任制”;每个居委设立群租举报热;街道各部门和居民区均落实“首问接待”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如何整治:多部门“带图作战”合力督办
在受理群租上报信息后,街道启动七步工作法的“录入”步骤,目前已明确要在1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信息库录入 。
街道平安办负责人韩大卫介绍,针对录入的群租信息,街道汇总形成《街道群租整治作战图》,整治队伍人手一张作战图“带图整治”。同时,建立四项督办机制,形成督办合力。这也意味着整治群租工作进入到了极为关键的第五步“督办”。
在督办过程中,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群租当事人,责令其先期自行搬离,并对群租的二房东、租赁企业平台等开展调查,督办其整改,恢复房屋原来结构;房管部门对物业企业进行督办,责令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群租整治;派出所对群租二房东等具体行为人进行督办,对涉事二房东进行告诫、约谈,明确其法律责任,进一步督促其整改;街道对所受理的群租投诉件,形成群租治理“一线同步工作模式”,即公安、城管、市场、房管等职能部门在现场同步取证、同步认定、同步告知、同步整治的联动执法,避免执法时间差。
“以往的群租整治工作可能以平安办为主,现在街道相关科室、各个居民区、物业公司全部参与进来,是一场街道自上而下、全员出动的工作。”韩大卫表示,由多方协同共同吹响群租“集结号”的方式,则更有力地形成督办工作合力的“拳头”效应。
如何处理:明确查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第六步是“查处”环节,进一步明确查处制度,即对经核实的群租,督办后仍不整改或者回潮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查处,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房屋业主,主要是告知和强调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提高业主的风险意识并督促业主依法依规行使房屋出租行为;针对具有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租赁企业,将责令责任人立即整改,并依法从重给予1-10万元罚款。同时,街道依法依规对履行发现、报告、制止等管理职责不到位的物业,责令整改并处罚款,一次性扣除其物业考核18分,对物业经理予以辞退,由企业更高级别的管理层人员接管。
对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2次以上的企业,经征询意见后通过业委会启动清退调整程序;对不履职、不尽职的业委会人员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调整,对群租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业委会,在规范化运作评价等各类评估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群租整治工作中落实不力,群租问题严重且整治成效不明显、反弹回潮集中的居委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居民区书记、主任个人考核不得评优。对连续两年群租整治工作考核排名末尾的居民区负责人实行“末尾淘汰”。
如何监管:明晰各方责任,形成闭环监管模式
治理之后的监管更为重要,如何形成闭环式监管,防止回潮反弹?“七步工作法”中的最后一步“监管”环节尤为重要。多年实践证明,整治群租,光把板子打在大房东或二房东身上远远不够。街道要求租房“上下游”的各相关主体都应切实承担起应付的责任。
目前,街道已制作发放《致房屋出租人和租客的一封信》,依法规范房屋出租出借行为。经不断整治,已有4户二房东主动将房屋退还业主;加强对房屋承租人的法律教育引导,告知其非法租用房屋的风险和安全危害,劝阻制止其参与群租行为,引导租客通过正规途径租赁房屋。
此外,街道还将定期约谈辖区内的房屋中介机构,每月上报机构房屋租赁信息,建立异常波动信息预警机制,对以同一主体租赁多套房屋的情况及时预警,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召集网络出租平台负责人沟通会,签订《网络平台承诺书》,约束各平台承诺相关制度。
此外,街道还压实物业公司监管主体责任,将物业从“要我管”转为“我要管”。目前,街道已完善《物业达标考核方案》、制定《芷江西路街道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重大事项发现、告知、劝阻、制止、报告工作导则》,明确主体责任,将群租治理工作成效纳入物业达标考核,对整治点位回潮的物业一票否决,未及时发现和上报群租累计3次的物业一票否决。同时,与已经全部完成整治的小区物业签订《群租整治结果交接书》,要求物业履行防范回潮相关制度。
芷江西路街道表示,通过“七步工作法”整治群租乱象,力争到2021年年底遏制住群租的发展势头;2022年将群租问题的发生率控制在5%,实现动态“无群租”;2023年基本实现“无群租”,年底从根本上形成“无群租”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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