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买家少付20万元购房款 沪一老伯热胶棒堵门锁获刑
首席记者 叶松丽
晨报讯 “我用钉子、胶水、胶带、塑料加热等方法堵他们门锁锁眼,我要逼他们来找我……”年过六旬的金老伯在卖房以后,认定下家少付20万,多次上门破坏门锁。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金老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1日,金老伯与顾某夫妇签订售房合同,约定金老伯以7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顾某于当日向金老伯支付定金20万元,于11月14日前支付首付至40万元。由于房屋是动迁房,产证还未办理,双方同意等产证办出后,顾某支付至73万元,最后5万元等到交易中心出具过户手续受理单据当日再结清。
但金老伯一口咬定首付款只收到20万元,觉得自己被顾某骗了。于是,直到2018年,金老伯都未办理过户手续,反而再次将房屋挂牌售卖。
顾某夫妇只得将金老伯告上法庭,金老伯因无法提供未收款的证据,举证不力而败诉。
金老伯因此怀恨在心,开始了破坏行动,屡次上门堵门锁,有时用胶水,有时用铅丝。顾某夫妇不堪其扰,但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顾某夫妇在门外安装了探头,录像清楚地记录下金老伯犯案的全过程。
2020年10月18日晚,金老伯上门将铅丝塞进锁孔,用喷火器烧锁孔,导致门锁损坏。
2020年11月2日上午,金老伯用热胶棒将胶带融化封住门锁和门缝。
2020年11月3日上午,金老伯用热胶棒封住门锁。当日下午,他又上门用胶带将该房产涉嫌诈骗等字样贴在门上。
据金老伯交代,最早一次是2016年冬天,他将钉子敲进房屋的门锁内。后因打官司,暂停了破坏行动。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金老伯多次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金老伯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检察官提醒,在交易行为中发生纠纷矛盾,切记要理性通过合法手段主张自身权益,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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