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上海頻道>>社會| 法治

防控期間,當事人可否申請延期開庭?十問十答

2022年03月30日12:01 | 來源:東方網
小字號

原標題: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可否申請延期開庭?上海高院發布法院訴訟服務十問十答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立案、訴訟服務窗口是否開放?當事人如何申請調解?當事人可否申請延期開庭? 3月29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疫情防控期間上海法院訴訟服務十問十答。

1、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立案、訴訟服務窗口是否開放?

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封控外,目前全市法院立案、訴訟服務窗口有序開放,當事人及代理人可通過“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上海”微信小程序中的“網上預約”模塊,預約線下立案和訴訟服務事項。進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時,應按疫情防控規定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2、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如何申請調解?

和為貴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與訴訟打官司相比,調解具有不傷和氣、高效便捷、不公開、成本低等優點。因此,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矛盾糾紛,建議當事人首先通過“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平台”申請調解。

當事人可關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浦江天平”,搜索“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平台’操作指南”,查看如何申請調解。

3、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如何起訴立案?

對不適宜調解或經調解不成的糾紛,確需提起訴訟的,建議當事人優先選擇網上立案。

當事人可關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搜索“上海法院立案操作完全手冊”“起訴立案足不出戶,網上立案分分鐘搞定”“律師平台網上立案指南”“‘漫’說網上立案”等網上立案指南,查看具體操作方式。

4、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如何參加在線庭審?

法官安排在線開庭信息后,當事人將收到短信通知,獲取開庭時間、會議號及庭審視頻客戶端下載地址,還可以通過“微法庭”參加在線異步庭審。

當事人可關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浦江天平”,搜索2022年3月21日發布的“(最新版)在線庭審操作指南”,2022年3月22日發布的“封控在家,怎樣使用‘微法庭’?”了解具體准備工作和操作方式。

5、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可否申請延期開庭?

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療,或者按照規定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以及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參加線下庭審的,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法院申請延期。

6、疫情防控期間,如何聯系法官?

當事人除通過上海法院12368熱線電話外,還可以通過“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上海”微信小程序、上海一網通辦“訴訟服務”、隨申辦APP“訴訟服務”中的“聯系法官”模塊,獲取法官聯系方式,或者給法官留言,與法官取得聯系。

具體可關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浦江天平”,搜索“數字智慧倉”專欄文章“怎樣又快又好地聯系法官?”,查看在線聯系法官的具體操作方式和使用方法。

7、因疫情防控無法到法院遞交或者郵寄相關証據等訴訟材料的,可以通過何種方式提交?

當事人可通過“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上海”微信小程序、上海一網通辦“訴訟服務”、隨申辦APP“訴訟服務”中的“材料遞交”模塊,按提示上傳相應訴訟材料。

當事人可關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浦江天平”,搜索“數字智慧倉”專欄文章“如何足不出戶‘秒’遞訴訟材料?手把手教你操作”,查看具體操作方式。

8、疫情防控期間,如何查詢案件進展?

當事人可通過“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上海”微信小程序、上海一網通辦“訴訟服務”、隨申辦APP“訴訟服務”中的“個案智查”模塊,按提示查詢相應案件訴訟信息及進度。

當事人可關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搜索“官宣!12368微信公眾號‘個案智查’功能上線啦”“個案智查 自己案件隨時隨身查”等訴訟服務指南,查看具體操作方式。

9、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可否申請順延案件上訴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對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耽誤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訴訟期限,當事人可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順延案件上訴期限。人民法院將根據疫情形勢、當事人是否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症狀感染者以及相關密切接觸者,在被依法隔離期間訴訟期限屆滿,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証據情況,綜合考慮是否准許,依法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

10、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涉訴信訪接待窗口是否開放?當事人如何進行申訴、信訪?

目前,全市法院涉訴信訪接待窗口因疫情原因暫時關閉,恢復時間視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在此期間,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過線下郵寄或者通過“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上海”微信小程序中的“網上信訪”“網上申訴、信訪”模塊,在線申訴、申請再審,反映信訪訴求。

(責編:嚴遠、軒召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