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首创 上海消保基金会将怎样发挥作用
全国范围内首创,八个主体发起
消保基金会怎样发挥作用
本报讯(记者 束涵)上海消保领域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动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昨天成立。
它由上海市消保委牵头,发起人包括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西本新干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8个主体。
上海市推出消保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说是创新之举。它成立的背后,究竟有何深意?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激活公益诉讼活力
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例如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等,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从初衷来看,“新消法”可以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打气撑腰”,是一种救济的补充途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遭遇困惑。“从法理上来说,公益诉讼的赔偿只能用于消费者,但是实际情况是,消保委代表的是权益受损的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这个钱到底给谁,很难去落实。”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宪曾经参与一场公益诉讼,涉及某品牌手机软件不可卸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海市消保基金会的成立,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这种困惑。“这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江宪告诉记者,公益诉讼胜诉后,赔偿款可以交给消保基金会,既能对“财大气粗”的企业起到威慑作用,也能将赔偿款继续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样一来,激活公益诉讼的活力,加大对侵权行为的监督与惩治力度。
推动普惠维权
查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章程》,记者注意到,在业务范围一栏,资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公益项目和活动置于第一位,资助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次之。
“在权益保护上,我们从偏重于解决个案纠纷向普惠维权转变。”市消保委主任方惠萍解释,将针对消费热点痛点问题,科学实施商品比较试验和服务体验体察,切实补强消费者实现知情权的路径和手段。
这样的变化,与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方式变化密不可分。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三种权利便是公平交易权、选择权、知情权。在工业化初期,产品质量差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平交易权容易受损。到了下一个阶段,产品质量基本过关,一些企业开始谋求垄断,于是各国的反垄断法相继出台,以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发展至今,消费市场主要纠纷变成了知情权问题。
“现在的商业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层出不穷,一些东西消费者压根看不懂,其中可能藏着一些‘坑’。”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还指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信息不对称情况,比如搜集个人信息做个性化推送,实际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基于此情况,上海市消保基金会将资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公益项目和活动作为重点,包括消费教育引导、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为新消费场景下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倒逼市场主体丰富和优化消费供给。
打造资源型平台
去年10月,市消保委推出《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同时上线了一款关于家庭装潢验收规范小程序,以短视频形式展现家庭装潢各个环节的验收方法,指导消费者自行参与验收住宅装饰装修质量。
这是其打造资源型平台的尝试。“我们希望,凝聚包括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以及消费者等方方面面的力量,统筹资源,打造更大的平台服务消费者。”上海市消保基金会秘书长刘广琴说。
据悉,消保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两部分,社会捐赠和专项基金,后者会占据更大比重。通过接入更多行业资源,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搭建起服务消费者的平台。
唐健盛以医美行业为例,可以考虑依托基金会平台,与toB的医美药品公司合作,进行市面上医美情况相关调查,并出具非商业化专业报告向社会公布。推动消费者知情权的指引,明确医美机构、政府部门需要告知的信息。同时,搭建面向消费者的小程序,详细指导每一步骤的注意事项。
“新的形势赋予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以更为丰富和深刻的内涵。在大消保格局中,我们将汇聚整合、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级与水平,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方惠萍说。(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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