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江一河”最好资源留给人民,在滨水最好空间开辟共治平台
上海首部公共空间立法凸显“人民性”
上海因水而生、依水而兴,黄浦江、苏州河承载着上海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随着黄浦江沿岸45公里岸线、苏州河沿岸42公里岸线陆续贯通,“一江一河”成了人民城市的新地标。经过历时一年多的立法调研、审议,一部关于“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的地方性法规破茧成蝶。
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这是上海首部针对公共空间的立法,为“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滨水区提供法治保障。
开放共享:明确应配套商业服务
“一江一河”基本贯通后,上海坚持开放共享,把滨水公共空间留给了人民。阎锐说,此次立法遵循的基本思路就是充分体现“人民性”,以及世界级高品质滨水公共空间的建设定位。
《条例》明确根据黄浦江沿岸地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集中展示区以及苏州河沿岸地区超大城市宜居生活典型示范区的规划定位,将滨水公共空间建设成为贯通开放、要素齐全、景观优美、亲水舒适、文化深厚、生态绿色的公共空间系统。阎锐表示,此次立法注重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坚持滨水公共空间全时段开放总体要求的同时,明确因沿岸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生产生活、教学科研等确需,可以在特定时间段封闭相应区段。
漫步普陀区苏州河畔步道,会发现45个红色革命旧址的标识标牌,宛如一颗颗珍珠“镶嵌”在河岸边;在杨浦滨江,一座工业风的钢铁建筑布满了绿植,这一名为“绿之丘”的景观给城市带来绿意和生机。此次立法坚持以人为本,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提升滨水公共空间共享、共治水平。比如鼓励社会各界依托相关设施开展多种活动,包括爱国主义和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休闲社交等活动。
不少市民反映,在滨江散步时,有时会想吃个串烧、喝杯咖啡。那么,“一江一河”能否引入餐饮等商业业态?这也是此前征询意见时讨论的一大热点。此次立法从人民的角度出发,明确在滨水公共空间内应当配套提供满足开放需求的餐饮、便利零售、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售卖、自行车租赁等商业服务。同时规定,滨水公共空间内可以探索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步行街业态等,提供贴合消费需求的商业服务。
分类监管:平衡秩序感和烟火气
“一江一河”把最好的滨水公共空间留给了人民,市民群众也不免有种种期待。年轻人想在岸边“搭帐篷”,宠物主人想带上狗狗一起“遛弯”,小朋友憧憬着周末可以在岸边放风筝,阿姨们惦记着是不是又多了跳广场舞的地方……
如何平衡好秩序感与烟火气?诸如遛狗、放风筝、跳广场舞、垂钓、烧烤等这些行为,立法是该禁止还是允许呢?这也是立法中被讨论最多的一项议题。 下转◆4版
(上接第1版) 市人大代表许丽萍认为,滨水公共空间不同区域承担着不同功能,有的在市中心,有的在郊野,有的离居民区、园区很近,有的相对较远,在管理上不能千篇一律,立法也应差异化。不少代表提出,把更高品质的公共空间留给人民,就要关照到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的需求。
此次立法充分体现了“尊重差异性”。阎锐说,《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将滨水公共空间内的相关行为进行分类监管。一类是只能在特定区域、时间段开展的限制性行为,比如遛狗、垂钓、放风筝、烧烤、跳广场舞以及玩滑板、轮滑,飞无人机等,吸烟应当在指定的吸烟点进行;另一类是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沿岸捕捞,擅自设摊、兜售物品,晾晒影响市容的物品等。
市住建委副主任朱剑豪表示,针对明确的限制类活动,将推动各区段加快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管理措施建立,实现活动秩序的有序进行。
公共配套:聚焦“便捷”健全“共治”
“一江一河”聚起了人气,对公共配套设施也提出更高要求。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市民如果走累了,是否有座椅可坐下来休息?口渴了,是否有水供应?想上厕所的话,周边是否能找到公厕?这也是此次立法要解决的“便捷”问题。
此次《条例》中明确,“一江一河”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包括母婴室、饮水点等便民服务设施,厕所、垃圾箱等环境卫生设施,指示标识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时鼓励沿岸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开放停车位、厕所、母婴室等。
“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游人多起来后,后续运维谁来管?立法对设施的维护养护明确了维护单位的具体要求,并通过实行巡查制度,推进综合养护以及网格化管理,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除了相关部门外,“一江一河”的治理也离不开沿岸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他们也将变身滨水公共空间治理者。
《条例》明确,对涉及滨水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沿岸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意见,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鼓励沿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通过成立共治平台、制定共治规约等方式,健全滨水公共空间社会共治机制,提升滨水公共空间社会共治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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