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中竟囤9000盒药,他究竟得了啥“病”?
“阿姨,你有医保卡出伐?我出钱租你的卡用用。”
“爷叔,家里有没有多余的药卖,我这里专门收药。”
2019年的年底,一名神秘的男子每天穿梭在普陀各个嘈杂的菜市场附近,每每看到有阿叔阿婆经过,他就主动上前打招呼套近乎。久而久之,这个自称为小陈的男子在“圈子”里有了名气,大家心照不宣地知道他是一名“药贩子”。
这个陈某没有固定的职业,从外地来上海后听闻无证经营药品能赚钱,便每天去菜市场蹲点打探消息,逐渐摸清了各类药品的利润。数月之后,陈某便逐渐串起了一条非法交易药品的黑色产业链。那些贪图小利的阿叔阿婆成为他的供药来源,他们去医院挂号,利用自己的病情去不同医院开出相同处方药,囤到一定数量便以低于医保价的价格转卖给陈某。而陈某收购的主要是治疗“三高”的药品,用他的话来说“这类药需求量大,最好卖。”
警方查获的用来配药的部分医保卡
此后,陈某的“事业版图”越来越大。“羽翼渐丰”的他索性将自己租住的房子作为了药品仓库,当药品囤到一定数量后,陈某会加价但还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特定上家,双方约定好药品的品种、价格、数量等,由陈某负责运输到交易地点,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终,经群众举报,民警将陈某抓捕归案。在陈某的住处,一座又一座由药品堆成的小山很是“壮观”,民警当场查获涉案药品100余种。经鉴定,查获的涉案药品数量共计9000余盒,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陈某的租赁房成了药品仓库
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收购多人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的多种药品并对外销售。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无证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至于药品的去处,陈某到案后供述:“很多药品都会被卖到乡下去”。而这也是令人痛心的事实,非法交易药品行为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许多药品储存、运输都有特殊要求,药贩并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在收购、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中,由于对时间和温度控制不严,会导致大量药品过期或失效,而这些药品多数都流入农村市场,服用这类药品的人群绝大多数都是农村的老人和儿童,他们维权意识弱,身体出现不适也会认为是自身病情所致,不会追究到药品上面,这给购药者的用药安全带来了难以预估的风险。
检察官说法: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事药品销售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资质,并从正规渠道购入。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一方面,保管好、使用好自己的医保卡,不外借、出售个人医保卡,自觉抵制药品非法交易活动;另一方面,在正规药房药店购买药品,发现明显低于市场价或来源不明的药品,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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