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引发争吵 沪一男子踢断妻子肋骨获刑半年

2021年03月02日17:12  来源:新闻晨报
 
原标题:因家庭琐事引发争吵 沪一男子踢断妻子肋骨获刑半年

  晨报记者荣思嘉 通讯员王晓阳报道 2020年,上海一对夫妻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丈夫将妻子推倒在地,并踹了妻子一脚,导致妻子肋骨骨折……当天从医院出来后,妻子小周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并在民警陪同下进行伤情鉴定,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果断提起离婚诉讼……而被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丈夫小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家庭暴力”行为不再只是“家务事”,也不再只是冲击道德底线,更是已经触及法律红线。

  2020年1月的某天,妻子小周、丈夫小江和小江母亲三人在家,小周因拒绝小江母亲为自己换床单而与她发生口角,小江冲进卧室质问小周为何跟母亲如此说话,并随后与小周发生争吵。

  争吵时,小周打了小江两个耳光。怒气中,小江将小周拉扯到地上,向她的上身狠狠踹了一脚,而小江的母亲也在拉架中摔到膝盖。

  看到母亲受伤,小江也停了下来,将二人送到医院。经检查,小周右侧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从医院出来后,小周立即来到派出所,将遭丈夫打伤的事情做了笔录。

  在派出所里,小周告诉民警,丈夫有家庭暴力倾向,平均2到3个月就会动一次手。她也曾拨打110报警,由民警出面调解过。但她怕这次回家后丈夫会继续殴打,希望民警能陪同自己做伤情鉴定,先不让丈夫知道自己报警。

  而这之后,小周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丈夫分居并寻找律师帮助进行离婚诉讼。同时,小周再次来到派出所报案,希望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

  经民警电话通知,小江来到派出所自首。

  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小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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