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十三薪”没有,说好的正常待遇没有,实在气不过,就将公司多个网络平台的推广文案、数据及程序直接删除、修改,致使该公司直接损失人民币近3万元以及不可逆的品牌价值受损。这样鲁莽的负气行为出自杨浦一家美容店的市场策划专员党某。
8月14日,杨浦区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对党某提起公诉。
受疫情影响,这家美容美发公司已连续几个月暂停了网络推广业务。6月28日,公司却收到了一张1.5万元的网络推广清单。工作人员立即查看公司后台发现数据竟被人篡改了。难道是遭受网络黑客攻击了吗?
发现问题后公司立即报警求助,警方很快就将擅自修改公司后台数据的党某抓获。据悉,这家公司跟某点评网有推广合作,顾客每浏览一次公司推广页面,公司就需支付某点评网10元推广费,而党某登录后台后,将推广费改为最高限额,即每浏览一次支付99元,相当于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高价的推广费用。“点击一下,就付了99元,所以能在半夜,一两小时内消费完。”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三十岁出头的党某并非网络黑客,而是刚被该公司劝退的一名员工。党某声称:当初,公司还承诺年底会有“十三薪”’,结果根本没有。
负责网络运营的党某掌握了公司登陆各大网络平台的密码,对于其所谓的公司“欠薪”行为始终“意难平”,他不止修改了推广费,还删除了该公司在其他社交平台上的部分经营数据。事后,公司花费2万多元,恢复了后台部分数据。“现在网上去查我们公司的话,有些是空白的。我们公司的品牌价值、品牌荣誉的受损都非常大。”
到案后,党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意气用事对公司造成的惨重损失。当他听说,本不宽裕的父母为替他求得公司的谅解,筹措钱款主动赔偿予公司,当场声泪俱下,悔恨不已。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党某为泄愤,对所在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的行为,后果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二款,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检察官提醒:员工如果和公司有薪资矛盾,可以去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党某这种一气之下、一键删除数据的行为无知而幼稚,既触犯了法律,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