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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轮土拍第四日 金山新城松江佘山宅地底价成交

2022年06月08日11:11 |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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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首轮土拍第四日 金山新城松江佘山宅地底价成交

  6月7日,上海2022年首批集中供地第四天,共出让松江、金山区4宗地块,合计出让面积约18.23万㎡,单日成交总额77.1204亿元。

  上海金山新城宅地底价成交,房地联动价为每平米3.25万元

  金山区金山新城JSC1-0403单元2-20-01地块以67992万元的底价成交,成交楼板价为13700元/平方米,房地联动价为32500元/平方米,竞得人为上海佳运置业有限公司。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东至长堂河,南至龙山路,西至海芙路,北至龙翔路,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面积为31018.3平方米,容积率为1.6。

  这是上海佳运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海本批次土地竞买活动中获得的第二宗地块。

  此前的6月2日,该公司以12.7亿元的总价竞得宝山区罗店镇老镇区C2-5地块。该地块东至罗溪路,南至罗新路,西至C2-4地块,北至罗新河,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面积为52482平方米,容积率为1.4,计容面积73474.8平方米。

  出让人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含定金)缴交。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建成后的住宅套数下限为704套。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计44084.88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方要求,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3673.74平方米以上。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36737.4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3673.74平方米以上。

  出让文件对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53平方米(不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处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置一处养育托管点,建筑面积不少于360平方米,结合配建幼托综合设置养育托管点;配置一处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置一处生活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3平方米;配置一处一机两箱垃圾压缩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

  地块内应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7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处幼托,用地面积不少于7200平方米;配置一处装修垃圾收集场所,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上海松江佘山宅地底价成交,至少建设1382套住房

  松江区佘山北基地23A-01A号地块以23.17亿元的底价成交,竞得人为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筑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交楼板价为21000元/平方米,房地联动价为47700元/平方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东至崧塘路,南至河道,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二路,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面积为61288.9平方米,容积率为1.8,计容面积110320.02平方米。

  出让人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含定金)缴交。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建成后的住宅套数下限为1382。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计66192.01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5516平方米以上。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55160.01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5516平方米以上。

  出让人对该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进行明确要求。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不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300平方米(不计容),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不计容),生活服务点200平方米(不计容),文化活动室300平方米(不计容),社区食堂200平方米(不计容)。

  地块内应设置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其中,绿地2000平方米。绿地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整体沿马尾山路高家浜路路口布局。沿高家浜路宽度不小于40米。住宅地块的公共空间在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佘山镇人民政府,由佘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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