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隐私呢?不装,安全呢?沪小区遭遇"最纠结的事"
图说:私设摄像头对着停车位 新民晚报通讯员 薛亮亮摄(下同)
普陀区苏州河畔的中远两湾城,是上海内环线内最大的住宅小区。近日,家住这里的王女士向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专栏反映,个别居民在小区地下车库的公共通道安装摄像头,目前已装了5个。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其他业主的隐私。
地库私装探头 引发居民争议
2021年12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中远两湾城西区87号地下车库,果然看到有几个摄像头装在车库的天花板和管道上。记者注意到,这些摄像头分布在不同位置,没有电线连接,安装简单,只要用干电池便可启动运行,分别指向几名业主的停车位。
图说:车库出入口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摄像头是几名业主自己装的,主要是为了车辆发生剐蹭事故时有据可查。“小区曾发生多起车辆剐蹭事故,由于车库内没有公共摄像头,车主虽然报了案,但最终都因无据可查而不了了之”。
但对于在公共部位私自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居民意见并不统一。“出于对自己车辆的安全考虑,在自家车位前安装摄像头可以接受,毕竟物业没有安装专门的摄像头。”居民陈先生说。但王女士持反对态度:“地下车库是公共部位,居民暴露在摄像头下面,总感觉心里有些不踏实。”她直言,主要是怕个人信息泄露,“我们进进出出,都处在这些摄像头的监控之下,而终端不知掌握在谁手里,也不知道这些摄像头是否带有人脸识别功能。”
偌大地下车库 没有公共探头
中远两湾城坐落于苏州河畔,分东西两区,有居民近1.2万户。王女士所说的地下车库位于西区二期,共有500多个停车位,供79号到159号居民使用,其中大部分为产权停车位。
业主私装摄像头风波的背后,是让人无奈的事实:小区地下车库未覆盖公共摄像头,若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很难固定证据追究责任。
图说:私设摄像头对着停车位
为什么如此大体量的住宅区地下车库没有安装公共摄像头?为此记者走访了物业公司。“开发商交付时就没有安装。”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后期若要安装,需动用维修基金,并召开业主大会,程序上比较繁琐,且决议未必能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物业工作人员承认,今年5月,已有居民反映过这一问题,业委会和物业也开过好几次会。令人遗憾的是,王女士等部分居民的“抗议”没有效果,业主之间的矛盾至今未能解决,小区加装公共摄像头的事也没有实质性进展。“目前还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中远两湾城第三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于情虽然合理 但需业主同意
地库私设摄像头,赞成的和反对的双方各执一词,从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逸飞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的六种行为,其中包括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杨律师认为,部分业主为车辆停放安全考虑安装摄像头,行为具备一定合理性,但在天花板和管道上安装,属于利用建筑物共有部分,应经过全体业主表决同意或物业公司同意。同时,安装摄像头也应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选择合适的设备、合理的安装方式和位置,减少对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的影响。
杨律师建议,业主认为其他业主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当然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共建共享共治,安装公共摄像头。既可以解决双方矛盾,又可以解决安全问题。”
新民晚报通讯员 薛亮亮 记者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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