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對群租“亮劍”,長寧加大聯合整治力度

自今年2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正式施行。新規中,明確禁止“將住房用於群租”,同時對於管好“二房東”也找准了抓手。如今,面對群租難題,長寧是如何應對的?一起去城管執法現場看一看。
就在前幾天,仙霞新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會同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群租亂象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聯合整治行動快速、精准,執法隊員們共治理群租11家,清除高低床80余張。“本著對群租現象‘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戶,整治一戶”,執法隊員表示,和之前整治相比,綜合行政執法隊還就《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主要內容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宣傳、引導和勸離,有理有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引導作用。
群租的表象是空間狹小、人多擁擠、環境臟亂差,實則安全隱患較多,如房屋改建不合理,有倒塌風險﹔電線私接亂扯、容易發生火災等。然而,由於群租房往往隱蔽,城管執法容易陷入“整治,回潮,再整治”的循環中。
從長期的城管執法實踐來看,拆分房間、分頭出租等不少是“二房東”所為。於是,加強對二房東的管理成為取締群租的關鍵環節。
近日,在接到家住安龍路一小區的居民反映群租現象情況后,仙霞新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立即上門,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執法調查,多次電話聯系房東、約談租賃人。最終,房東與租賃人均表示一個月內租期到期后將不再續租。
實際上,上海出台的住房租賃條例新規,不但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行為,保障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而且還加大了對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監管,有效推動群租整治跳脫出往日的整治模式,給群租套上了“緊箍咒”。
連日來,華陽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和街道相關職能部門一起對轄區的群租整治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同“二房東”、承租人耐心宣傳群租的危害性,同時也通過現場普法的形式,告知其條例中對“二房東”也有了非常細化的監管措施,為杜絕回潮奠定基礎。以“普法+執法”的剛柔模式,打好“普法教育、聯合整治、日常巡查”的“組合拳”,確保實現動態問題動態清零,營造安全和諧的宜居環境。
其實,防止群租回潮僅用“回頭看”這一招也許仍顯不夠,而群租房整治也絕非城管一家的職責。群租治理尋求根治“良方”,需要多元力量的共同參與齊抓共管,推動基層治理同向發力。而在實際整治中,城管執法利用好條例給予的抓手,可以讓這些新手段切實落地且充分發揮效應。
(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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