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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試點“學法減分” 駕駛員一年最多減6分

“駕駛証一年可以扣18分”系誤讀 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酒駕等7類情形之一不能申請

2022年01月22日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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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已久的交通違法“學法減分”功能,終於在上海試點開通。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公安交警部門核發駕駛証的駕駛員,打開“交管12123”App,在業務中心裡找到“學法減分”業務,即可參加網上學習和考試,考試成功后就可減1分,一年最多可減6分。

此前,有網友將這一政策解讀為“駕駛証一年可以扣18分”。公安部交管局對此表示,這一說法有誤。

“學法減分”是在其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這一改革措施,是為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制度教育引導、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推動提升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

“交管12123”App顯示,上海已開通“學法減分”功能。2020年1月,公安部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工作規范(試行)》,實施“學法減分”政策,機動車駕駛人可通過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三種途徑減分。此前已在湖南、甘肅、廣東、浙江等部分地區試行。目前,上海已納入試點范圍。

據了解,“學法減分”的學習課程由省級公安交管部門設置,涵蓋安全行車常識、緊急避險常識、交通違法行為判斷等12個方面的內容﹔考試題庫以全國統一題庫為主體,各地自主題庫為補充,每次考試隨機抽取20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

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機動車駕駛人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其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每個記分周期內通過“學法減分”可累計最高減免6分。

權威解答

哪些人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此前發布的“學法減分”相關細則,記者梳理了事關這項政策的疑問和解答。

問:學法減分的規則是什麼?

答: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參加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1小時)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每次1小時),一次減免1分。

問: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限制嗎?

答: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后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問:哪些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答: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証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証准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並按照其最高准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一是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二是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三是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証、駕駛証、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証,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四是機動車駕駛証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証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証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五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六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七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可以嗎?

問:可以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嗎?

答:不可以。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沒有問答三中所述情形。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問: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每個記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駕駛証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

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問:學法減分的途徑有哪些?

答: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

在開通現場學習、考試的地方,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考試﹔

在開通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的地方,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哪些情況導致學習或考試無效?

問:參加學習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參加學習考試的內容包括: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快處快賠相關規定﹔常見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警察手勢辨識﹔安全行車常識﹔高速公路駕駛常識﹔惡劣天氣和復雜道路駕駛常識﹔文明駕駛常識﹔防御性駕駛知識﹔緊急避險常識﹔駕駛心理健康知識﹔其他相關知識。

問:完成一次學習后,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答: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問:參加考試時長是多久?題目有多少?題型有哪些?答對多少合格?

答: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

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問:用手機學習或考試的時候接打電話,會影響學習或考試嗎?

答:會影響。如果用手機學習和考試的過程中因接打電話或其他原因切換出當前界面,學習或考試將會被中斷。

問:還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答:隨機抓拍時未採集到人像的﹔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實人認証未通過的﹔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問: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如何處理?

答:在收到審核結果后24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並告知復核結果。

問: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后果?

答:本次學法減分無效﹔3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並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問: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學法減分?

答: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証,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証﹔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來源:新聞晨報 記者 陳 泉)

(責編:葛俊俊、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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