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源、騙佣金 滬通報房地產市場整治典型案件

新民晚報訊(記者 金旻矣)虛假發布房源、承諾地產升值、佣金價格欺詐、擅自使用業主信息、利用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權利……今年來,本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了一批房地產領域違法案件。今天,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8個典型案例。
>>上海美凱龍愛家房地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等違法案
該公司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房地產咨詢等業務。今年2至3月,桃源新城門店、局門路門店通過篡改挂牌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平台上編輯並發布虛假房源信息 61 條。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桃源新城門店在未經消費者同意、也未向消費者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的情況下,收集和使用了包含消費者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個人信息。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今年7月2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處罰款40萬元。
>>上海景灣兆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
該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包括新建商品房銷售)經營活動。2020年12月16日在商品房項目名稱為“水岸佳苑”(推廣名稱為“佳兆業城市廣場)售樓處發布橫幅廣告,主要內容為“佳兆業城市廣場 ......嘉閔線(規劃中)、11 號線雙軌交匯”,使用 LED 顯示屏發布含有“嘉定主城圈”示意圖內容的廣告,使用宣傳展示欄發布主要內容為“軌交、高架紅利兌現升級賦能板塊價值”的廣告。
經查,該項目實際位置為嘉定區徐行鎮,規劃中的軌交“嘉閔線”及上海地鐵 11 號線並不途經,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水岸佳苑”項目實際屬於嘉定北部板塊,並非嘉定主城板塊,該項目位置行政區劃為嘉定區徐行鎮,為嘉定區的北部片區(科創、生態區),並非嘉定區的核心片區。在售樓處宣傳展示欄發布的廣告,向消費者介紹“水岸佳苑”項目價值情況,該段文字內容表述的含義為“水岸佳苑”項目的價值會因周邊軌交及高架的建成而大幅提升,屬於向消費者作出的關於該項目升值的承諾內容。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今年4月,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罰款20萬元。
>>薩博伊(上海)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
該公司作為廣告主,為推介海外房地產項目,於2020年7月在官方網站發布廣告:“Local Crescent-曼徹斯特,步行6分鐘即可抵達斯賓菲爾德中央商務區﹔Local Blackfriars-曼徹斯特,步行10分鐘即可抵達曼徹斯特主要購物區,步行4分鐘即可抵達索爾福德中央火車站﹔Burlington Square-曼徹斯特,步行10分鐘即可抵達曼徹斯特主要購物區,步行4分鐘即可抵達索爾福德中央火車站﹔安普裡奧大廈6號-澳大利亞陽光海岸,8分鐘內可步行至大型購物中心附近的好美家中心或陽光廣場購物中心,步行15分鐘到達擬建輕軌車站,坐落河畔旁飽覽優美景觀,駕駛7分鐘到達馬魯基多爾海灘,駕駛5分鐘到達馬魯基多爾州立小學及馬魯基多爾高中。”上述廣告均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內容。
2020年5月,該公司微信公眾號發布標題為《17 萬英鎊,尊享曼徹斯特優良教育及精致生活品質》的廣告,其中含有“精裝交付,無公攤,250產權,首付僅需15%,年回報率高達6%”的內容。
該公司在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分別發布違法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2021 年5月,黃浦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萬元。
>>上海辰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價格違法案
該公司自 2020年4月起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的經營活動,在店堂內張貼“二手房買賣流程”,承諾對買方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2%收取佣金(居間服務費),對賣方按1%收取佣金(居間服務費)。2021年1月,公司與買方簽訂佣金確認單,約定佣金8萬元,為成交價的0.97%。為保証3%佣金收入,公司提高賣家佣金,與賣方另行協議該住宅的稅、費及佣金共為21.5萬元,為按總價款2%計算的佣金與預估的賣方應承擔稅費之和。同日,賣方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寶賬戶轉賬10萬元。因此,公司對賣方實際已收取10萬元佣金,超出對外價格承諾。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屬於價格欺詐行為。2021年8月,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52500元。
>>上海金銘房地產經紀事務所無照經營違法案
該事務所從事房屋租售等業務。2020年8月開始,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擅自從事房屋租售業務,對外店招“鏈家虹橋機場新村店”,經營場所面積96平方米。事務所在經營期間,營業額為10200元,淨利潤2600元,違法所得為2600元,后辦理營業執照。
上述行為違反了《無証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2021年7月,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600元,罰款2000元。
>>上海銳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違法案
該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中介等業務,2021年6月,執法人員對其位於閔行區中誼路的經營場所檢查時,員工正通過電話向消費者詢問是否有出租或出售房源意向。在辦公電腦裡,發現房源信息表,其中有業主名字、電話、房源地址等。在SISM+房源系統中也發現含有業主名字和電話的房源頁面,業主電話用星號隱去。執法人員隨機抽取了兩位業主分別詢問,業主均未授權當事人使用其信息。
經查,當事人使用SISM+房源系統獲取業主電話及房源信息,在未獲授權情況下,擅自使用業主信息,通過電話詢問是否租售房屋。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21年8月,閔行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50000元。
>>上海實瑞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違法案
該公司主要從事房產開發和銷售業務。2021年2月,消費者反映簽訂新樓盤(新顧城海上禎苑,又名:上實海上菁英)的認購協議中含有“由甲方保留解釋權並負責解釋”的內容,涉嫌合同違法。
經查,公司在售樓中心公示的認購協議中,確有上述內容,屬於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權利的違法行為。與舉報人簽訂的認購協議為合同格式條款,約定定金為100000元。該協議中印有“本認購協議或相關性的任何文字表述上的爭議或歧義,由甲方保留解釋權並負責解釋,與本認購協議有關的爭議由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負責管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內容。
上述行為違反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規定。2021年4月,寶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處罰5000元。
>>上海晁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該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咨詢,設計、制作各類廣告等業務。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期間,公司通過杜撰不存在的房源,篡改挂牌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平台編輯並對外發布虛假房源信息100條,虛假房源信息總點擊量為5631次。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21年4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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