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加速淨值化進程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或將壓降

晨報記者 趙智妍
近日,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迎來了新要求。據悉,銀保監會擬要求相關理財子公司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規模和佔比進行壓降。而銀行理財產品的估值法也迎來更嚴格的限制。業內人士表示,資管新規過渡期將結束,銀行理財產品正加速完成淨值化轉型。
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遭壓降
近期銀保監會召集部分銀行理財子公司開會,擬要求相關銀行理財子公司在今年年底前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佔產品總規模的比例下降至40%,明年底下降到30%﹔而規模上,明年底要降至其風險准備金月末余額的200倍以下或自有資金規模30倍以下。
多位銀行人士証實了這個消息。這與此前發布的《關於規范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調性一致。2021年6月,央行、銀保監會聯合制定並發布《關於規范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當時就提及,同一商業銀行採用攤余成本法進行核算的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月末資產淨值,合計不得超過其全部理財產品月末資產淨值的30%。同一理財公司採用攤余成本法進行核算的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月末資產淨值,合計不得超過其風險准備金月末余額的200倍。
金融監管研究院孫海波指出,此次會議要求幾乎完全符合現金管理新規要求,只是重新強調了一下。從目前各家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體量看,達標難度普遍較大。絕大部分銀行明年底之前壓降到總理財規模的30%本來壓力不大。
所謂現金管理類產品,與貨幣市場基金相似,現金管理類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允許投資者每日認購贖回,容易因大規模集中贖回引發流動性風險,風險外溢性強。
光大証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團隊認為,政策對於現金類理財持續施壓主要基於以下考慮:現金類理財“類資產池”業務佔比過大,不利於銀行真正資產管理能力建設﹔現金類理財“類活期”收益率曲線“點”過高,推高銀行體系負債成本,增加長期資金供給機會成本﹔過大比例現金類佔比增加流動性風險管理難度。
據銀行有關人士介紹,當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是十分“暢銷”的產品,如今現金管理類的產品需按照要求壓縮,但客戶需求仍然在,目前該公司擬採用短期限的淨值型產品替代。
監管鼓勵市值法估值
隨著資管新規過渡期即將結束,銀行理財產品的淨值化轉型正在加速。除了現金理財規模的壓降,一些理財產品的計價方式也要轉變。
9月30日,財政部發布《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資產管理產品的會計處理,將嚴格實施新金融工具准則(IFRS 9),資產管理產品的估值法將面臨嚴格限制,這對部分使用攤余成本法進行資產估值的銀行理財產品影響較大。
《征求意見稿》明確,貨幣市場基金、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以出售為目標的,應當將相關金融資產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公募基金、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具有中短期壽命期或需滿足定期開放申購和贖回要求的,其持有的權益工具投資通常為交易性而不符合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條件。
除此之外,今年9月,監管對六家國有大行及其理財公司做出指導,要求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后,不得再存續或新發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定期開放式理財產品。同時,除了現金管理產品以外的理財產品,新增的直接和間接投資的資產要優先使用市值法進行公允價值計量,且暫不允許採用成本法估值。已適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財產品存量資產,應於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此前,部分銀行理財產品以攤余成本法估值。業內人士分析,這一做法有助於維持理財產品表面上的淨值穩定,但並不能真實反映市場變化對產品淨值波動的影響,風險情況無法反映到產品淨值變化中。而採用市值法的產品隨投資標的淨值上下波動,更加貼近於市場的真實反映,可充分向投資者展示產品的淨值風險。
業內人士稱,如果理財產品近期淨值曲線較以往波動更為劇烈,則說明該產品可能已經切換估值法。
理財產品收益率波動將加劇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隨著未來淨值化產品成為主流,理財產品收益率波動也將加劇。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高級分析師於麗峰表示,理財產品淨值真正體現資產端價格波動,將推動市場無風險收益水平下行,提升投資者對風險資產的偏好,利好風險資產估值提升。對理財產品投資者來說,估值曲線波動加大,收益率波動也將加大。而這些投資者通常風險承受能力較低,要做好准備接受收益率的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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