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本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進法治上海建設,服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為上海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深化“五個中心”建設、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本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作出決議如下: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開創全民普法新局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全市各級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主體班課程。精心組織開展理論與實踐的宣傳講解工作,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著眼於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實效性,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分層分類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實現法治宣傳教育關鍵指標全國領先,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普法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立足於發揮城市軟實力的善治效能,堅持把法治作為最根本的治理方式,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社會治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推動形成全社會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的美好局面和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持法達變的城市風尚。適應於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趨勢下普法的多樣化需求,建設融“報、網、端、微、屏”於一體的全媒體普法平台,堅持傳統傳播方式與智能化創新手段並行,幫助特定群體能夠輕鬆跨越數字鴻溝,兼顧各類群體的普法需求。
二、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教育。深入宣傳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加強憲法實施案例宣傳,辦好“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深入宣傳民法典等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開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月活動,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圍繞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推進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強化“四大功能”、深化“五個中心”建設、推進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改革創新、推動城市數字化轉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五大新城和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以及服務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等,深入宣傳與推動上海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深入宣傳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動更高水平平安上海建設、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黨內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
三、積極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嚴格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普法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的全過程和各環節。健全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建立年度地方性重點法規規章專項宣傳制度和重點法規規章公布時同步解讀機制,加強立法常態化宣傳報道。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將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過程轉化為精准普法的過程。沒有具體執法司法權的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以外的承擔管理服務職能的部門行業,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履行普法職責。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促進媒體公益普法常態化、制度化。廣泛運用社會力量開展普法,積極支持發展公益性普法組織,加強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願隊伍建設。抓好各級國家機關系統內普法和社會面普法,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清單全覆蓋,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
四、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實現普法對象全覆蓋。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抓住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制定市、區、街鎮三級黨政領導干部學法應知應會清單,落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每年現場或通過網絡旁聽法庭庭審至少一次。擴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覆蓋面,持續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量。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制度,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堅持在依法決策中深化法治實踐,進一步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著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從豐富完善教材、加強師資隊伍專業化建設、深化法治實踐、健全教育網絡等多方面入手不斷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實效,引導他們養成尊法守法習慣。繼續深化“法律進社區”“法律進農村”“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商會”,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來滬務工人員、在滬境外人士等重點群體的普法宣傳,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服務群眾經常性項目之中,結合不同普法對象特點和需求開展針對性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五、全面推進普法與依法治理的互動融合。堅持提升公民法治素養與推進依法治理實踐、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相融合,推動全社會遵法守規,夯實社會治理法治基礎。深化法治鄉村(社區)建設。積極發揮居村法律顧問、法治帶頭人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在解決小區停車難、推進加裝電梯工作、化解農村宅基地糾紛、加強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等人民群眾關注的領域,形成一批依法治理示范項目。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全面實施“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5年內,實現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總數達到10萬人。深化“法律進網絡”。堅持依法治網和以德潤網相結合,全面落實網絡領域法律法規和行為規范,培育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網絡倫理和行為規范。加強網絡安全教育,引導網民文明上網、理性表達,提高網民法治意識,打造清朗網絡環境。深化行業依法治理。結合醫療、學校、企業等領域依法治理工作,宣傳貫徹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促進行業依法有序規范運行。深化法治創建,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以依法治理示范項目創建為牽引,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六、持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結合上海城市精神與城市品格,持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充分發揮上海作為中國共產黨誕生地的紅色資源優勢,深入挖掘紅色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建設一批以紅色法治文化為主題的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法治文化教育活動,講好紅色法治故事,傳承紅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導全社會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信和自覺。打造“十分鐘法治文化圈”,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利用城市公共空間因地制宜設置法治文化牆、法治文化園、法治文化角,基本實現全市每個村(社區)有一個或以上法治文化微陣地,方便群眾就近、經常性參加法治文化活動,實現法治文化陣地遍布申城,隨處可見,邁步可及。強化示范引領,發揮品牌效應。5年內,基本建成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強影響力的市級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品牌陣地100個、推出市級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品牌活動50個、推出視頻、演藝、美術等覆蓋各行業各領域100件法治文化優秀作品,定期舉辦法治文化產品集中展示活動。加強法治文化理論和實務研究,推進上海法治文化品牌對外傳播交流。以上海法治建設的生動實踐為切入點,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法治文化研究成果。加強新時代法治文化研究和傳統法治文化傳承保護,對外講好中國法治故事、上海法治故事。
七、切實加強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市政府要明確“八五”普法期間全市人均普法經費最低標准,各區政府確保本區普法經費投入不低於該標准。各級政府要認真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強化工作保障,加強對決議實施情況檢查和法治宣傳教育關鍵指標的評估考核,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証本決議得到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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