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把我的衣服弄臟了”“戇度,走路不長眼睛啊”……就是這麼幾句話,引發了一場“血案”。結果是一人臉上留下了6.8厘米長的刀疤,一人即將面臨牢獄之災。
事情發生在一家超市,當天聞某在超市的海鮮攤位採購,而曹某是海鮮攤位負責殺魚的,正忙碌地幫顧客殺魚、打包,在經過顧客聞某時,圍裙蹭到了聞某的衣服。聞某是個愛干淨的老阿姨,一看自己嶄新的羽絨服上蹭了好多魚鱗,濕漉漉的,又腥氣又臟,想到回家又要花很大精力去洗衣服,很是生氣,就和曹某吵了起來。
“吵了一會,那名男子和我說你再說我就宰了你,接著他突然就拿刀朝我砍了過來”,聞某回憶,“當時我被嚇到了,大概砍了兩下。”店內的工作人員看到兩人扭打在一起,趕緊上前勸阻,看到聞某臉上有一條十幾厘米長的傷口,血不停地流,就趕緊報警。
從監控中可以看到,聞某發現衣服弄臟后,和曹某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聞某見曹某背對著自己並不理睬,就不依不饒,曹某拿起刀轉身就對著聞某砍了下去。
據曹某交代,“那個老阿姨開始指責我,言語很粗魯,說我‘戇度’、走路不長眼睛,把她衣服弄臟了。開始的時候我沒有理會她,但她一直罵還越罵越凶,我就和她爭吵起來。之后她說讓我去死,讓我全家去死。這兩句話直接觸怒我了,我就拿起殺魚的刀往她身上砍。”“當時就是腦子很亂,沒有多想,但沒有想殺他,她罵得實在太狠了,手邊有刀就一下子沒忍住。”冷靜之后,曹某在單位保安陪同下去派出所自首。
經鑒定,聞某的傷勢構成輕傷。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曹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故意傷害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本案原本可以避免,如果曹某真誠賠禮道歉,如果聞某沒有喋喋不休,那麼就不會發生之后的事情。日常生活中碰擦在所難免,希望大家不要沖動,退一步海闊天空,互相體諒、相互理解,共同營造和諧美好的生活環境。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