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多次高空拋物先后擊中5輛車
沒有証據難倒眾人,受害人無奈欲起訴全樓業主
“停在小區樓下的轎車,車窗被砸出一個大窟窿。”近日,市民黃先生反映,在虹口區虹葉茗園小區5號樓,類似高空墜物砸壞樓下車輛的事情已發生過多起,有時甚至連玻璃瓶都長得一模一樣,他不禁懷疑:“難道是有人故意砸的?”為了找到肇事者,黃先生希望小區盡快裝上攝像頭,如果事情沒有進展,黃先生甚至打算將整棟樓的業主一起訴至法庭。
業主:車窗被砸出大窟窿
4月24日上午7點,還在睡夢中的黃先生被一陣電話鈴聲吵醒。電話是小區保安打來的,對方的一段話讓黃先生瞬間清醒。
“保安說我的后車窗被砸了,讓我趕緊去看。”黃先生說,他到樓下發現,自己停放在小區道路邊的車,不知什麼時候,后車窗玻璃多了一個大窟窿。打開車門看到,車后座上躺著一個空的“火腿腐乳”玻璃瓶,以及一堆碎玻璃,除此之外,暫時沒有發現其他受損的地方。
“如果砸到人的話,那不是當場就沒命了?”感到一陣后怕的黃先生立即報了警,但由於缺少視頻証據,暫時無法找到肇事者,黃先生隻好先做了筆錄。
據黃先生猜測,他的車很可能是前一天晚上或當天清晨出的事,因為小區保安每天早晚都會巡邏,而他的車已經在樓下停了2天。
做完筆錄后,黃先生把汽車送到了修理店,好在他購買過玻璃險,所以維修費用不用自己承擔,但是對於此事的后續追責,黃先生表示,他不會輕易放棄。
居民:懷疑有人故意拋物砸車
記者在虹葉茗園小區內看到,黃先生停車的地方在5號樓下面,距離其他居民樓均在10米開外,道路兩邊還停放著很多其他車輛,幾乎處於停滿的狀態。
“從玻璃瓶砸下來的角度看,01室和02室的可能性較大。”黃先生猜測,肇事者有很大概率就是住在5號樓的業主,這棟樓一共有30層高,每層樓有4戶業主,01室和02室的窗戶剛好正對著車后窗,而03室和04室的窗戶距離停車的位置較遠,無法砸到后窗。
聽保安說,相同的位置至少有5輛車被砸過,有幾次玻璃瓶都長得一樣,我懷疑是有人故意拋物砸車。”
黃先生說,如果拋物事件都是同一人所為,那麼肇事者的行為就太惡劣了,他希望物業能夠盡快裝上攝像頭,找出肇事者。
目前,黃先生還打算聯系其他曾經被砸過車的業主,聯合大家的力量,共同維權。“如果最后還是沒有找到肇事者,我會起訴整棟樓的業主。”黃先生說道。
物業:正協商安裝攝像頭
4月24日,虹葉茗園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証實了黃先生的說法,此前5號樓至少發生過4起類似的高空墜物砸壞樓下車輛的事件。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曾經在5號樓挨家挨戶上門詢問,但是沒人承認砸車是自己所為。如今,他們每個月都會在樓下張貼禁止高空拋物的告示,同時提醒居民提高安全意識。
“我們正在協商安裝攝像頭。”該工作人員表示,安裝攝像頭還有一些流程要走,例如招標,以及征得整棟樓大部分業主的同意,才能動工。
此外,安裝攝像頭還需要動用小區的維修基金,還得經過業委會的同意。
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業委會正處於換屆階段,受疫情影響,換屆的進度從年前一直被擱置到現在,目前物業隻能和上一屆業委會協商此事,至於什麼時候能裝好攝像頭,暫時還無法確定。
律師:或可起訴整棟樓業主
實際上,早在2014年7月13日,閔行區一小區居民齊先生也曾碰到過類似的事件:他的轎車停在樓下,前擋風玻璃被一隻高空墜落的花盆砸碎了。
事故發生后,沒有一個業主承認自己是肇事者,齊先生隻好把可能拋出該花盆的26名業主一起告上法庭。最終,閔行區法院判決,26名被告平攤齊先生車輛被砸造成的經濟損失。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宋安成律師認為,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証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對個別業主有可能不公平,但對於受害者來說,則是加大了保護力度。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這也有利於提高業主遵守業主公約的意識,減少並杜絕高空拋物,其真正的作用不僅僅限於懲罰,而在於警示。”
宋安成律師認為,如果物業在管理上存有明顯的瑕疵,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