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频道>>社会| 法治

新政:长三角示范区内居民电动自行车跨省通行可免登记

2022年09月15日16:46 | 来源:东方网
小字号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9月15日报道: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对长三角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今天正式出炉。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第二批支持政策,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上,与第一批支持政策一脉相承,同时又有新亮点。

这次新一批支持政策更加注重资源导入。华源介绍,示范区建设需要凝聚更多高端要素、优质主体踊跃参与、积极赋能。在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等方面,第二批支持政策有不少亮点。特别是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等政策内容,将实质性助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跑出加速度,更好地提升示范区的功能。

新一批政策也更加注重标准统一,这也是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华源表示,第二批支持政策对示范区有关领域高频、急需事项的标准建设作出了规定,比如跨省域电子证照互认、重点领域执法标准统一等。

新政中也有不少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内容。华源举例介绍说,按现有标准,只有经本地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但示范区作为省际毗邻区域,非机动车跨省临时通行的情况相对较多。第二批支持政策结合地域特点和管理实际,允许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免于注册登记。“这件事看上去不大,但示范区居民跨域走亲访友、通勤出行的量很大,看似很小的切口,却能让人民群众有较大的获得感,这也是各方共同推动一体化的价值所在。”

(责编:严远、轩召强)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