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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区进行时】支持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上海高院发布实施方案,浦东法院同步出台实施办法

2022年03月15日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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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39项举措 构建全方位司法保障体系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昶介绍,《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个部分,主要措施部分从12个方面提出39项具体措施,旨在推动建立完善与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制定过程中,上海高院增加了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破产审判、保障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创新、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强执行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等内容。

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例,《实施方案》规定,健全完善与浦东引领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国际商事审判体制机制、国际商事纠纷法律适用机制、促进全球高端人才引进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支持浦东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的基础性优势。

在加强破产审判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准确把握《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的立法要义,推动新规全面准确实施,探索完善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破产审判规则体系。加快推进浦东新区破产工作府院协调机制优化完善,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健全破产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系统,推动建立有别于正常经营企业的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配齐配强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人员力量,加快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破产审判机构。

《实施方案》还对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作出规定,要求加强互联网案件审判,推进上海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建设,形成切实可行的互联网平台治理规则,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发展。

“下一步,上海高院将加强《实施方案》的跟踪落实和阶段性评估工作,确定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同时注重《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方式,并建立落实情况的考核讲评机制,及时发现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敢碰难点痛点,注重解决问题。”陈昶表示。

30项细化措施 护航新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上海浦东法院《实施办法》也同步出台。《实施办法》涉及10个方面、包括30项服务保障举措。

《实施办法》的具体举措分为三个层次。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涉外商事以及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着力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升服务保障引领区建设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审判职能,全力助推平安浦东、法治浦东建设;建立健全破产审判机制,助力优化浦东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能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速度和精度;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上海浦东法院院长朱丹介绍,今后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首先,全面实施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准确把握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实施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其次,全面加强金融司法保护,完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推进金融纠纷联动共治,努力打造金融纠纷解决高地。再次,大力推进涉外商事审判,全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完善域外送达和协助调查取证方式。最后,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消费者健康权益保护力度,完善跨境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机制,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专业调处中心。

(来源:浦东发布)

(责编:陈晨、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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