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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处理违章,这个快递员被判刑

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 王晓阳 巨云鹏
2021年09月08日12:32 |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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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侦办一起盗用他人身份证处理交通违章的案件。快递员蒋某捡到他人身份证后用来给自己的非机动车处理违章,自以为能逃避罚款,不料不仅罚款仍要缴,还触犯了刑法,被虹口区检察院以盗用身份证件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判处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虹口检方介绍,2020年10月,打算拍沪牌的胡先生到网上申请购买标书,但系统提示他有多次非机动车违章记录而无法申请。“我日常开机动车,家里有一辆电瓶车,但不是违章的那辆,而且我也从没到过违章的那几个地方……”一头雾水的胡先生拨通了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身份证信息可能被他人盗用,希望管理部门尽快核实情况。

根据登记的违章车辆信息,警方“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从事快递工作的蒋某。蒋某到案后承认,自己偶然捡到胡先生身份证,悄悄拍下了照片存在手机里,之后自己骑电瓶车违章被处理时,便将胡先生的身份证信息报给民警。“骑车时戴着口罩和头盔,民警认不出来。”蒋某交代。

就这样,2020年7月至9月,蒋某先后4次用胡先生的身份证信息处理违章。但令蒋某“无奈”的是,即使登记了别人的身份信息,仍要当场缴纳违章罚款,“都是现场交罚款,我觉得用他人身份证没意义了,就把照片删了。”

然而,蒋某使用他人身份证登记违章信息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虹口区检察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蒋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应当以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无论处理违章还是在其他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均是违法行为,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希望市民保存好自己的证件,不要随意借出,如有丢失及时挂失补办,以免信息泄露给自己带来损失。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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