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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购买后如何买断?

2021年08月26日11:22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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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问答】经适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买断?

问:申请经适房的条件是什么?购买后如何进行买断?

答:市民俗称的经济适用房,即共有产权房,购房市民与当地政府共同作为产权人持有房屋,购房市民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购买。

共有产权房的准入条件为:

(一)本市户籍家庭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二)非沪籍家庭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非本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且家庭限于申请人与配偶,申请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以及丧偶申请人与其未婚子女三类情形。

共有产权房最大的优势在于产权可转换,购房办好产权证满五年之后,市民可提出申请购买政府所占比例部分。这缓解了市民一次性购房的资金压力,“时间换空间”最终换得的是从共有产权到自有产权的转变。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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