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龚正 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陈寅 常务副市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统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人口综合管理、政府法制、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吴清 副市长
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金融、科创中心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外国专家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上海科创办。
舒庆 副市长
兼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行政、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市监狱管理局。
联系市高院,市检察院。
彭沉雷 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合作交流、信访、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政府协作办公室),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群众团体和部队(武警部队)。
陈群 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族和宗教事务、体育、知识产权、参事、侨务、文史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参事室。
宗明 副市长
负责商务、外资外贸、卫生健康、外事、医疗保障、涉台事务、妇儿委等工作。
分管市商务委员会(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汤志平 副市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交通、绿化和市容管理、生态环境、民防、气象等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交通委员会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防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陈通 副市长
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物价、孙宋文管委等工作。
分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注:进博会筹办工作由陈寅同志负责,宗明同志协助。
(来源: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