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電驢”有大隱患?這場巡回審判讓大家直呼“消防安全很重要”
電動車雖小
起火可不得了!
近日,第四場社區巡回審判
“搬”進了殷行街道
與大家科普電動車可能會
涉及到的那些“法”
楊浦區委社會工作部,楊浦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立案庭相關同志以及殷行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同志出席活動,楊浦區人大代表、居民區黨總支書記、居民代表、業委會委員代表等人員共同旁聽庭審。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頻發,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從今年4月開始,楊浦區委社會工作部積極動員廣大社區工作者發動社區志願者投入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攻堅行動,注重系統總結區內各街道經驗做法,歸納、梳理通用性的具體操作路徑,舉辦面向全體居民區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分享活動,發布《楊浦區電動自行車案例治理工作指南》,為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提供楊浦基層智慧。
在此基礎上,楊浦區委社會工作部進一步發揮社區巡回審判賦能基層治理的機制作用,會同楊浦區人民法院專門研究,確定把因電動車電池充電起火引發的鄰居之間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等典型案例下沉社區開展“巡回審判+現場普法”。
電瓶充電起火,鄰居房屋遭殃
“電動車一旦發生火災,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危害生命安全……”雖然許多居民都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心中仍存僥幸,繼續將電動車入戶停放,甚至進行著違規充電,給社區公共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本次巡回審判的案件背景便是發生在小區內的電動車充電起火事故。記者了解到,該事故引發了四件關聯訴訟,此次楊浦法院挑選了其中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通過現場以案釋法、以法明理,為小區居民敲響安全警鐘。
事故發生在某小區一棟居民住宅樓內。2023年8月初的一天,該樓501室的租客李某(以下提到人物均為化名)將電動車的鋰電池拿回住處,放在臥室陽台地面充電。次日凌晨,因鋰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熱失控起火,從而引發火災。在消防救援滅火過程中,消防用水從5樓流到4樓,又流到3樓,導致401室、301室房屋遭到消防水浸泡,屋內家具、家電、門套等遭到嚴重損壞。
301室業主梁某認為,李某的行為造成其房屋受損應承擔賠償責任。另外,501室業主吳某及二房東顧某沒有盡到安全管理義務,加之小區物業公司未在樓道、宣傳欄等進行防火安全宣傳,也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故梁某將501室的租客李某、業主吳某、二房東顧某及小區物業公司均告上了法庭,主張要求四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各項損失近14萬元。
庭審中,楊浦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劉星法官耐心聽取了各方的訴辯意見,對損失范圍、責任承擔等問題進行重點調查,歸納案件爭議焦點並充分聽取了各方的辯論意見和最后陳述。
審理中,劉星法官對本次火災導致的侵權責任進行了釋法析理,租客李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表示“確實因為違規充電引發火災給原告和其他鄰居造成了損失,也給業主、二房東造成困擾,覺得非常抱歉,希望能夠協商賠償事宜”。
以案說法,講清電動車安全那些事
案件審理結束后,主審法官劉星以“規范使用電動車,防范於未燃”為主題進行現場普法,為居民們上了一節干貨滿滿的“普法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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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規范的使用行為是避免電動自行車火災的關鍵,應當在正規充電處充電,不在樓梯間、過道或者房間等處充電或飛線充電。並且務必選購正規合格的電動車及配件,不合格的產品會增加火災風險﹔要定期檢查電動車、定期更換電瓶,確保電動車處於健康使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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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違反電動車充電管理規范而引發火災,屬於過錯方,由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受損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是否構成共同侵權,要從是否具備侵權合意、分別或共同實施侵權行為、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因素綜合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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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有風險,合理使用需謹慎。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時,承租人應當合理使用租賃物,因承租人未合理使用房屋導致房屋受損的,出租人不僅可以解除租賃合同還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在轉租的情形下,即便二房東未實際使用房屋,但其仍然負有向大房東返還完好房屋的義務。符合條件的小區應當設置電動車充電專用區域,物業公司應加強充電區域的管理和設備的維護,並積極宣傳充電安全,防患於未然。
效果加倍,“安全意識、法律認知”雙提升
“今后還是要規范充電,否則后果不堪設想!”居民劉女士自己就有一輛電瓶車,雖然小區內有充電的地方,但她有時覺得麻煩,便習慣性的將電瓶帶到家中充電。在聽了劉星法官深入淺出的普法課后,她終於意識到了自己之前做法的危險性。
此外,物業公司也對下一步管理、宣傳工作有了更多感悟。物業陳經理表示:“我們公司平時也會定期宣傳使用電動車的安全事項,但是一般通過在樓道、宣傳欄張貼的形式告知居民,很多居民其實也不會認真看完,宣傳效果一般,以后應該要採用更有效的方式,比如定期在每個樓道巡邏檢查、在公告屏播放相關宣傳片等提升居民們的規范意識。避免這類事故發生在我們小區裡。”
楊浦區人大代表俞佩紅在旁聽完現場庭審及普法后,說道:“電動車在我們國家已經非常普及了,但是大家對於電動車規范使用的安全意識還是沒有到位,認為怎麼充電都是沒有問題的。今天的庭審正好給大家提了醒,讓大家知道平常社區裡宣傳的那些安全規范都不是空話,而是現實中多次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深刻教訓,並且這起案件從使用人、房東、物業公司等多個角度闡釋責任的承擔范圍,是真正有效的普法課!”
下一步,區委社會工作部和楊浦區法院將繼續擴大基層治理人民群眾參與度和案件審判影響力,以期達到“審判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全力形成社區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圍,更好地社區治理賦能。
(來源:上海楊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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