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10省市明年試點商業養老金 期限暫定一年
上海等10省市明年試點商業養老金
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作用
■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流動性等特征的商業養老金產品
■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資金流動性的雙重需要
■提供定額分期、定期分期、長期(終身)年金化領取等多種領取安排
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 記者12月1日從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試點區域為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
參與試點的4家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商業養老金是養老保險公司經營的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主要依托保險經營規則創新產品和服務,向客戶提供養老賬戶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等服務。
據介紹,商業養老金業務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賬戶與產品相結合。為個人建立信息管理賬戶,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流動性等特征的商業養老金產品,滿足客戶穩健投資、風險保障、退休領取等養老需求。二是建立鎖定養老賬戶與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資金流動性的雙重需要。三是產品設計以積累養老金為主要功能,支持個人長期持續積累養老資金,並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傷害等附加風險保障。四是強化風險管控,建立產品托管機制,加強投資監督和估值對賬。五是提供定額分期、定期分期、長期(終身)年金化領取等多種領取安排。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測算、需求分析、資產配置等養老規劃服務,協助客戶管理好生命周期內的養老風險。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養老金是定位於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作用。(來源:新華社)
《解放日報》 2022-12-02 04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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