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國務院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決定將自貿區對外資的審批方式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改為依據“負面清單”審批,本質上是將給予外資的國民待遇由准入后提前到准入前。
准入后國民待遇意味著給予外商投資國民待遇是從運營階段開始的,而且其准入隻限於東道國允許的領域。對外商來說,這不僅意味著投資領域狹小,而且最大的問題在於嚴重的信息獲取障礙。由於各投資領域往往分屬於不同的主管部門,其內部的制度規范、審批權限、法律法規等等都需要外商去一一了解掌握,而且也有成為成為科層體系下不同部門、不同行政級別和區劃間的利益競爭博弈犧牲品的風險。相比之下,准入前國民待遇意味著將外商投資准入提前到設立、取得、擴大階段,在大大擴展市場准入的范圍的同時,負面清單制度意味著的“法不禁止即允許”原則,可以最大限度上為外商投資提供透明度與安全保障。正是在這樣的制度保証下,以“洋送子娘娘”、“洋証券機構”、“洋金融培訓公司”為代表的外商才會享受到諸多的便捷便利,在為我國帶來更多先進技術、管理經驗以及優質商品服務的同時,能夠更加安心地置業增財。
從貿易、投資到金融,我國市場開放領域不斷拓展
2019年7月20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推出了11條舉措,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始終走在我國不斷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前列的上海,自1990年浦東成為除經濟特區以外率先獲准引進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的沿海開放試驗區開始,就成為了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先導和試點。上海在各方面的不斷開放,實質上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對外開放進程的顯化與具象化。
隨著我國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從國際層面看,深度融入、並參與構建國際制度建設與全球治理的必由之路就是對外開放。隻有在不斷的走出去與引進來的過程中,才能夠為中國的和平崛起構筑堅實平台。從國內層面看,不斷對外開放是被証明了的倒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有效方法。因此,在當前我國國際地位不斷提升、綜合國力不斷崛起的關鍵時期,在不同領域的改革開放,具有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推動上海自貿區建設深化轉型
上海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前沿,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已歷多年,上海也為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整體拓展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化,以及上海在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過程中積累的經驗教訓,上海自貿區建設仍需要不斷深化轉型,以向中央為上海設定的五個中心的角色奮進。這也就需要上海不斷在意識理念、政府角色轉變、法律法規建設等方面不斷進步,以實現從政策性開放向制度性開放轉變,為我國的改革開放、為我國的不斷發展提供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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