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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决 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付审议

2023年01月13日10:18 | 来源: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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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解决“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台阶”“最后搭把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付审议

■本报记者 王海燕 王闲乐

有温度的人民城市,应该是一座无障碍之城。昨天,《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也是本届人大首部由全体代表审议、表决的地方立法。

法规要增强操作性

“如果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谁来监督?占用后返还,是不是要求他恢复原状?”审议中,市人大代表、上海百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翊樑提到了无障碍停车位的监督问题。

在现实中,无障碍停车位是普遍而迫切的需求,不仅是残疾人士特别需要,其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士及患病人士也有这样的需求。条例草案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大型居住区停车场应当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

不少代表认为,作为超大城市,停车资源本来就有限,条例草案专门设定了无障碍停车位的相关规定,彰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但是无障碍停车位的后续监督也需要得到重视。按照条例草案,停车场管理者对于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应当予以劝阻;对拒不驶离或者强行停车,扰乱停车场公共秩序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市人大代表、市科委基础研究处处长宋扬认为,这个条款对违规占用者会产生威慑力,但是在执行时可能会遇到取证等困难,“如果接到报告,公安机关能否及时派人过来呢?又该如何取证呢?”还有代表认为,只有报告机制,没有处理机制,实行起来容易出现推诿现象,建议能够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

用户体验需重视

条例草案用了整整一章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作出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等都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同时还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验收时,对无障碍设施也进行验收。

在市人大代表、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袁家勤看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件好事,希望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更重视真实使用者的体验。

她说,在此之前,上海就已对新建、改建、扩建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要求,但在验收通过后却经常出现问题。“如果你坐着轮椅走一圈,就会发现这个设施没法用,要么闲置,要么拆了重修,造成了很多后续问题。”袁家勤建议,今后在验收工程时,能邀请不同身份的使用者去体验无障碍设施,他们体验觉得合格后,才能真正通过验收。

市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室主任王慧敏举例:“我有位朋友,最近送家里的老人去医院看病,每次都要经过好几道上街沿,很不方便。”王慧敏说,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点高度差完全不是问题,但对坐轮椅的人来说体验就很差。

打通无障碍环境建设,就是要解决“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台阶”“最后搭把手”的问题。“一座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好不好,不仅要看无障碍设施,也要注重城市建设中的这些小细节,才能真正方便所有人出行。”王慧敏说。

打造无障碍软环境

“你知道,听障人士要拨打一个公共服务咨询电话有多难?”当初,条例草案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征询意见时,一位听障人士说出了对交流无障碍的真实感受。

上海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具有不少实践经验,但离“国际化”的标准尚有差距。人们往往关注硬件的无障碍建设,却忽视了软件方面的无障碍建设,比如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软环境建设方面缺少相应的支持内容。超大城市的无障碍需求广泛、多样,而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得不到重视,设施、设备、服务常常紧缺。

这在此次立法里有了回应。条例草案一方面着力夯实无障碍环境的硬件基础,从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使用、维护的全链条,对高质量建设无障碍设施作出详细规定,另一方面着力提升无障碍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消除残疾人、老年人等面临的“数字鸿沟”等方面的障碍,体现城市温度。

针对无障碍交流,条例草案明确,强化影视节目、图书报刊、电信服务的无障碍信息交流要求,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同时推进社会成员平等、便利地获取公共信息。优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市民服务热线、紧急呼叫和政务信息服务等,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新闻发布会均有无障碍信息交流要求。

(来源:解放日报)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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