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北市民中心迎来这群残疾人士,为我国这部法律的制定提出建议
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我国首部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而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召开意见征询会议,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内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本次立法意见征询会邀请听障、视障等不同残疾人士代表以及社会工作者、社区居民等群体参加,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丰富实践,确保听取意见的广泛性。
“每个残障类别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都有所不同,关注的草案条款也略有差异,所以,邀请不同残障类别代表出席,可以让征询到的意见更加全面,也让我们的《草案》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生活、更有可操作性。”上海寅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CEO、喜马拉雅签约主播马寅青告诉记者。
马寅青是一名视障人士,因为在求职路上屡屡碰壁,她选择了独自创业,因此,她更加关注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原先有过一部《残疾人就业条例》,但不具备法律约束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不仅体现出国家对于我们残疾人的关注和关心,也更加与时俱进。”
不过,她也注意到,目前草案里只提到,企业应该吸纳残障人士,在有残障人士的企业里需要做无障碍设施改造。可是如何保障企业愿意去接受残障人士,从而为残障人士营造一个友好的就业环境,则是需要关注和细化的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除了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外,还扩展了无障碍受益人群。记者了解到,考虑到日常生活中的无障碍需求者并不只有残疾人,身体功能衰退的老人同样存在长期性的无障碍需求,因此,《草案》除了关注残疾人外,还关注了老年群体、意外受伤者、提重物者、推婴儿车的成年人等,以便更好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
这在虹桥街道立法联系点信息员、虹欣居民区居民沈美娟看来尤为必要。“老年人年龄大了,行动不便,而目前在老年人家中推广的适老化改造其实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有了该部法律后,当老年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是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征询的第70部法律草案。作为立法“直通车”,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对标“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等要求,保障立法能够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把握各方诉求,兼顾各方利益,关注各方关切,形成社情民意“最大公约数”,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来源: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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