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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未至 下架先行 互联网人身险迎来大洗牌

2021年11月12日15:18 |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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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互联网人身险迎来大洗牌

晨报记者 杨晓东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大限”未至,但产品下架潮已经拉开序幕。近期,多家公司先后宣告多款网销产品将下架,包括信泰人寿、鼎诚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华贵人寿等等,而下架的产品也多种多样,既有增额终身寿,也有重疾险、护理险等。

变革力度堪称史上最大

10月22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可网销的人身险产品范围、险企经营不同类型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准入条件以及精算假设和回溯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具体来看,新规重新设置了人身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产品的准入门槛,并重新划定了产品经营范围。在此基础上,还抬高了部分产品的经营门槛。诸多变革下,大批险企失去了部分原有产品的销售资质。

从准入门槛来看,新规从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等方面对险企开展互联网业务进行限制。据统计,新规落地后,有5家险企因偿付能力不达标而停售互联网业务;有8家险企因风险评级不达标而停售互联网业务。

从产品经营范围来看,新规明确了在互联网渠道人身险公司可销售的产品: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人身险产品。这意味着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未来将无法线上销售,进而重塑互联网人身险产品保费结构。数据显示,2020年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中,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合计保费占比高达65%。一直以来,上述三大险种由于保障属性较弱、理财属性较强以及条款设计简单,而易于在互联网渠道销售。但是,当这些产品下架后,势必会对互联网人身险保费规模形成冲击。

另外,监管还对具体产品设置了“准入门槛”。例如,险企经营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须同时符合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等多项硬性条件,这些条件又“刷掉”大批公司。据统计,在90多家险企中,可销售该类产品的险企仅有20多家,大批中小险企被排除在外。

大批“网红”保险年底将停售

正是由于诸多约束条件,一大批险企不能继续在互联网渠道经营此前热销的产品。近期,多家公司先后宣告多款网销产品将下架,包括信泰人寿、鼎诚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华贵人寿等等,而下架的产品也多种多样,既有增额终身寿,也有重疾险、护理险等。互联网人身险渠道规模占比最高的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面临全面下架,大部分公司将无法再网销长期储蓄型产品。

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评级,定价激进的险企将面临整改或无法继续销售极致性价比的长期产品。此前热销定期重疾险和定期寿险的公司大多不符合新规要求,需要整改。其中,定期重疾险主要集中在光大永明、瑞泰人寿、复星联合等险企;定期寿险主要集中于华贵人寿等险企。

与传统保障四件套“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和定期寿险”相比,新规对年金险的影响最大:一是能卖的年金险种类变少,二是能卖的保险公司不多了。

根据新规,从2022年1月1日起,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10年期及以下的普通型年金险都不再能上网销售,要想投保此类产品,消费者必须跟保险销售人员面对面签单。例如,近期传闻和泰人寿“金多多”将下架。据悉,该款产品就是因为属于万能型年金险,不得不下架。

此外,近期10年期以下的多款终身寿险也传出下架的消息。例如光大永明的光明至尊终身寿险;信泰人寿的如意尊3.0终身寿险;弘康人寿的金满意足臻享版终身寿险;爱心人寿的守护神2.0终身寿险等都在此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及10年期及以下的普通型年金险之外,一些公司的健康险产品也须下架。

例如瑞华健康的颐悦无忧终身护理险,信泰人寿如意金葫芦(初现版)重大疾病保险都将于11月底下架,而横琴人寿的无忧人生2021重疾险将于2021年11月10日下架,晴天保保2号少儿重疾险将于2021年12月1日下架。

长期来看利好消费者

“新规对消费者是件好事。”一位资深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新规导致部分高性价比的保障性产品和理财产品下架,但随着保险公司陆续整改完成,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比如,针对投保人,监管规定人身险公司的咨询接通率不得低于95%,核保确认时间不超过1天,理赔时效不超过30天,退保时效不超过3天,这些新规定均利于消费者。同时,放开异地投保以及提高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业务的准入门槛也利于消费者。

此外,新规要求保险期间一年及以下分期缴费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每期缴费金额一致,从源头上规范短期险销售,避免“首月0元”等误导销售行为。据了解,为提高获客效率,互联网巨头的保险商城大多以“首月0元”“首月0.1元”等方式提高短期险的吸引力,但实际上,存在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欺骗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此次新规落地后,可有效降低销售误导等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虽然有一批保险将停售,但站在消费者角度,新规旨在为老百姓提供更实惠的产品、更便捷的服务,真正发挥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普惠优点,从而促进市场健康、险企可持续发展。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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