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小企业被收购是宿命? 委员建议助推在科创板上市

2021年01月24日16:40  来源:上观
 
原标题:网络中小企业被收购是宿命? 委员建议助推在科创板上市

  “截至今年1月14日,科创板受理企业数突破535家,在已经上市的220家企业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类企业仅1家。”市政协委员、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王东在一份提案中带来了这样的对比。

  王东表示,已经上市的企业里,专用设备制造占1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占1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17%,医药制造业占13%,但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类企业上市的仅优刻得1家。在所有受理企业里,互联网与服务类企业也仅有8家。

  而在创业板注册制下上市的66家企业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类企业仅南凌科技1家,在创业板全部895家上市企业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类企业有22家,仅占2.5%。

  “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仅2019年获得风险投资的就有1300家以上。”在王东看来,这些互联网企业不可谓不优秀。

  他还列出了一组数据:2019年一级市场募资总额5232亿(不含PIPE及新三板投资),其中腾讯系和阿里系的投资金额超1000亿,占整个私募基金募资额的20-30%。在他看来,优秀的互联网企业不断被互联网巨头投资与并购,整个互联网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事实垄断。

  “短期内不能上市的企业,会把互联网巨头的投资或收购作为不得已的归宿,如本地生活、短视频、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快递等众多领域的领军企业均接受了互联网巨头的战略投资或被控股。”王东表示,这样的趋势将会极大加重行业垄断,降低市场竞争效率,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对此他建议,对符合注册制上市条件的互联网类企业,特别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互联网+”类企业,应加大注册制推进力度,支持该类企业上市。一些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应允许其尽快在国内上市,防止整个互联网市场被巨头事实垄断的趋势,也有利于国家战略的实现。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肩负着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的使命,发挥着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市政协委员、市检察二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白江建议,应当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例如在发行和承销环节应进一步压实压紧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义务和责任等。

  科创板既然是制度创新,就会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不仅需要从行政监管方面采取一系列的举措,还需要法律以及司法的支撑配套。白江还建议,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上海享有优先的司法管辖权,“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特别授权来确立这一点。”

(责编:严远、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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