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被关在看守所,出所后以帮助充生活费、聘请律师为由,骗取监友家属近1万元。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廖女士的男友徐某因涉嫌犯罪,2019年5月被关押在看守所。2019年6月,在老家的廖女士接到管某的电话,说是徐某的监友,可以帮忙送钱去看守所接济。廖女士想对方能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肯定是徐某告诉他的,就深信不疑。
之后的一个半月内,管某多次提出要给徐某充大帐,还拿出了接济单,廖女士先后通过微信转账4千元给管某。2019年7月底,管某又提出要给徐某请律师,他介绍说这个律师是他朋友,可以帮忙打官司、疏通关系。但是钱需要廖女士这边出,管某会将廖女士的转账记录给律师朋友看,律师看到钱是廖女士这边出的,就会帮忙打官司和通关系了。管某还提供了一份PDF格式的委托书微信给廖女士。廖女士当日就转账2千元。之后,管某又以联系公安朋友了解案情、让律师将委托书带进看守所、将委托书取出、通关系轻判为由向廖女士索要钱款。廖女士为请律师一共向管某转账1万元,其中管某返还了2千元。管某解释说廖女士转账给他,只是为了一个转账记录给律师看,实际上管某支付给律师的款项要多得多。
后来廖女士来上海,自己去看守所送接济,才知道看守所每个月大帐只能用700元,自己一个半月内给了管某4千元充大帐,可徐某的大帐金额显示只有600多元,金额明显不对。又想到管某一直说请律师了解案情、通关系,可从来也没见到律师,连案情和委托书什么都没有提供,只是一直在要钱,觉得自己可能被骗就报警了。
管某到案后供述自己和徐某曾是监友,徐某提出让管某给家里带口信、重新找律师。管某就向廖女士以充大帐、找律师的名义索要钱款,只给徐某充过一次大帐2千元,花了50元给徐某买了裤子,没有找过律师。这些钱都吃喝挥霍了。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看守所在押人员家属不懂法律法规、不了解法律程序,以托人通关系为名骗取钱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里提醒广大民众,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宝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