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首例!长期遗弃孩子的妈妈被撤销监护权

2020年11月24日16:45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人民网上海11月24日电(王文娟)2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敏亚出庭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权案件当庭宣判,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长期遗弃亲生女儿的蒋某的监护权,该案是上海市闵行区首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严厉惩治失职母亲

被告人蒋某系来沪打工人员,在打工期间与异性同居生活,于2014年11月27日在本市某出租房内产下女婴佳佳(化名)。佳佳因出生患病被母亲蒋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短期治疗已经康复,达到出院标准。

但蒋某为逃避支付医药费和抚养义务,在医院多次联系蒋某后,她却以未婚先孕、无力支付医药费等原因拒绝将女儿接回,且从未去医院探望,导致佳佳在被遗弃在医院长达五年之久。蒋某自己却在此期间染上吸毒恶习,甚至实施贩毒。

闵行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联系工作时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就打击监护侵害犯罪及相关证据收集达成共识。根据医院弃婴消息中填录的监护人“蒋某”的信息进行排查,公安人员发现蒋某因吸毒被羁押于某戒毒所。

同时,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蒋某有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亲子鉴定,明确蒋某与佳佳的母女关系。

2019年10月18日,闵行区检察院以蒋某涉嫌遗弃罪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审慎启动撤销监护权

庭审现场

检察官、民警通过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商解决了佳佳的临时安置问题。2019年8月29日,检察官护送佳佳前往她的新家——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佳佳终于可以在操场上无忧无虑的奔跑了。

针对佳佳长期滞留医院导致的心理发育滞后等问题,检察官多次上门看望佳佳,并送上生活用品、玩具,传递司法温度,委托心理咨询师与社工开展心理评估与疏导,积极开展亲子活动,帮助孩子克服情感障碍,塑造健康的人格。

针对蒋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检察官对其开展训诫教育,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亲职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己遗弃孩子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责任意识,蒋某表示愿意认罪悔罪,但也担心其身陷囹圄的现状恐怕难以抚养孩子。

面对蒋某抚养孩子的有心无力,佳佳渴望家庭的翘首以盼,检察官的心揪了起来。蒋某是不是继续适合担任佳佳的监护人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检察官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启动了第三方监护权调查评估机制,委托社工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对蒋某的家庭监护能力开展调查。

确定最佳监护人

鉴于蒋某目前缺乏监护能力,而佳佳又亟需获得长期稳定的教育关爱,2019年10月21日,闵行区检察院向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提起撤销蒋某监护人资格诉讼,并协助收集、梳理相关证据材料,获函复同意。

佳佳除了妈妈还有没有其他可靠的监护人?蒋某的丈夫经过DNA鉴定,证实不是佳佳的亲生父亲。检察官、民警和法援律师经过多番查找,联系到远在广西的佳佳的外祖父母,征求其是否愿意监护外孙女佳佳,却发现两位老人身体欠佳、经济困难,与蒋某也已许久不曾联系,确实不具备适格的监护能力。

幸运的是,在检察机关和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某儿童福利院愿意担任佳佳的监护人。佳佳的监护权有着落了。

撤销蒋某监护权

庭审现场(图片均由闵行区检察院提供)

2020年11月24日上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发表支持撤销蒋某监护权的意见,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庭审中,蒋某当庭同意撤销她的监护权,但表示希望将来出狱后有抚养能力时能够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宣判,撤销佳佳母亲蒋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由某儿童福利院担任佳佳的监护人。随着法槌重重敲下,佳佳终于有了新的家,开启新的生活。

(责编:王文娟、韩庆)
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信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信 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博扫描关注上海频道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