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民企信心 《上海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實施
《上海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實施,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讓企業倍感振奮
疏解“出海”難,提振民企信心
10月20日,《上海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生效實施。同日,一場別開生面的企業座談會在上海市政府召開。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委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等多個相關部門,就《條例》貫徹實施聽取了多家企業和單位的意見,凝聚發展共識,提振民企發展信心。
民營經濟是上海就業主渠道、科創生力軍和出海主力軍。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今年5月,國家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上海迅速行動,推動民營經濟地方立法。9月25日,《條例》經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獲得全票通過。
據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民營處介紹,《條例》主要包含公平競爭、投資促進、融資服務、科技創新、對外經貿、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內容,既細化落實了國家民營經濟促進法,又堅持問題導向,以立法形式回應上海民營經濟發展的痛點、難點。
不少參會企業對《條例》有關對外經貿的規定十分關注。“條例第二十條明確提出,鼓勵民企設立全球供應鏈管理中心﹔第四十四條提出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設立走出去綜合服務中心……這些條款都為圓通正在推進的全球化戰略給出了清晰的發展指引。”圓通速遞副總裁張龍武表示,企業國際在營航線達到50條,海外分公司及辦事處達50多個,目前正在全面實施國際化戰略,“出海”需求十分強烈,《條例》中多次提到“出海”服務,讓企業倍感振奮。
為了疏解企業“出海”難點,本次《條例》規定,要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助力民間組織鏈接全球市場﹔要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依托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為民營經濟組織開展國際貿易提供通關物流全流程電子化服務﹔要優化跨境金融便利化措施,按照規定拓寬跨境融資渠道,暢通跨境支付結算渠道﹔要做好國際經貿合規建設工作,由專業服務機構開展全球化的培訓,拓展跨境服務的功能。
人才是民營企業關注的另一個重點問題。《條例》第六十條明確提到,上海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與民營經濟組織合作,培育符合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的專業人才和產業工人。不少企業提出,希望政府能在人才培養、引進上給予企業更加精准的政策支持。
“無論是《條例》,還是今年4月上海發布的《新時代新征程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都是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發展導向。”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顧軍表示,實現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要堅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深度融合,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要堅持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深度鏈接,增強全球化的發展能力﹔要堅持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深度統籌,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上海要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的營商環境,持續聚焦民營企業所需所盼所急,全心全意護權益、優服務、促發展,以高水平法治護航民營企業發展。上海支持廣大企業家堅守主業、做強實業,在上海這片熱土上展業興業,共享城市發展機遇。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吳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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