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現三個特點 上海一中院發布証券期貨犯罪審判白皮書
人民網上海5月17日電 (記者王文娟)5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舉行証券期貨犯罪審判白皮書新聞發布會,發布4本審判白皮書,涉及內線交易類、虛假陳述類、操縱市場類証券期貨犯罪以及涉証券期貨類非法經營犯罪,向社會通報10年來該院依法審理的証券期貨犯罪案件情況,發布15件典型案例,並對其中反映出的証券期貨市場治理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白皮書顯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法院審結証券期貨犯罪案件209件,其中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犯罪案件22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犯罪41件,欺詐發行債券犯罪案件5件,出具証明文件重大失實犯罪案件2件,操縱証券市場罪案件14件,操縱期貨市場罪案件1件,非法經營証券期貨犯罪案件124件。
從案件情況來看,該類犯罪主要存在三大特點:一是犯罪鏈條化特征十分明顯﹔二是犯罪手法不斷更新﹔三是犯罪技術性特征日益凸顯。案件反映的主要問題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內控機制不健全。如在操縱証券、期貨市場犯罪中,部分上市公司實控人與專業操盤團伙相勾結,主動策劃操縱自家公司股價。 二是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失職缺位。如在証券虛假陳述犯罪中,部分中介機構從業人員欠缺職業操守,出具與實際不符的審計報告或者虛假証明文件,利用專業優勢為他人虛假陳述積極出謀劃策等。三是行刑銜接機制有待完善。以操縱証券期貨市場犯罪為例,從行政調查到刑事審判的時間普遍在三年以上,一定程度導致刑事懲治不夠及時。
針對上述問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強企業合規工作。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敏銳發現企業治理漏洞,落實企業合規整改常態化機制,以個案合規帶動行業合規。二是進一步加大懲治處罰力度。全鏈條、全方位從嚴懲治証券期貨犯罪,嚴格把握緩刑適用條件,激活証券從業禁止制度,向市場釋放“零容忍”的明確信號。三是進一步暢通行刑銜接機制。與証券監管部門加強合作,搭建多方協作平台,實現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功能一體化。
發布會顯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証券期貨犯罪案件審判探索形成四大工作機制:專業審判團隊機制,著力提升審判專業化水平﹔適法統一機制,注重總結類案裁判規則,有力推進適法統一﹔協作共建機制,與行政監管部門、行業協會聯動聯建﹔拓展治理機制,依法能動履職,多措並舉護航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十年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批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新類型証券期貨犯罪案件,其中4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單獨或聯合發布的証券期貨典型案件。發布會還通報了15件典型案例整體情況,覆蓋當前証券期貨類犯罪主要類型。在典型案例的選擇上,注重案例的全局性,堅持刑事審判與服務保障中心大局相結合﹔注重案例的人民性,堅持打擊犯罪與加強投資者保護相結合﹔注重案例的開創性,堅持罪刑法定與裁判規則引領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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