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賭博,資深店員將黑手伸向店內保險箱

2020年10月29日15:45  
 

超市資深店員有著掌管保險箱和現金流的重要責任,可有人卻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將保險箱內的錢佔為己有。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一起職務侵佔案件提起公訴。

2020年4月的一天,超市區域經理趙經理接到總公司的電話,稱根據財務報表顯示,3月31日某門店保險櫃中有7萬多元現金,而根據公司規定,保險箱內百元現鈔金額達到1萬元,必須由當班店員存入銀行,該門店現金管理上存在問題。趙經理立即聯系該門店車店長,車店長回復經查看現金報表,當日該店保險箱內現金隻有1.5萬元。趙經理隨即趕到該門店核查情況。

店內有車店長和資深店員成某在場,趙經理詢問為何有5萬多元的差額,成某支支吾吾答不上來。趙經理就開始查賬,一查發現,有5萬多元的差額都是以成某的名義制作財務報表的,而查看4月的資金狀況,4月也有5萬多元的差額,也是成某制作的報表。在報表面前,成某承認是她做了假賬。趙經理立即報警。

該門店由1名店長、2名資深店員和2名普通店員組成。一般是店員或資深店員和店員兩兩搭檔,進行早班中班的翻班。每個班次,由店員在前台收銀,快下班時,由資深店員或店長進行清點后將現金存入保險箱,並制作現金表格。如果是早班,要和中班店長進行現金清點交接。如果是中班,就需要制作現金表格以便第二天早班的店長來交接。清點保險箱的百元現鈔金額達到1萬元以上,要求店長或資深店員去銀行將錢款存入公司賬戶,並制作存款表格。

成某屬於資深店員,在店內有權操作保險箱和現金流,成某就利用這個職務便利,在每次中班清空保險箱內現金去存款時,將部分錢款存入自己的賬戶。經對比賬戶發現,成某於2020年3月至4月期間,私吞了保險箱中現金11.24萬元。為了不被發現,成某拿走現金后,重新制作報表,而接班的人隻會看上個班次的現金狀況,所以沒有看出問題。總公司對門店的財務存入情況是每月統計一次,本來到4月初就會在核查中被發現,但因為門店較多,核查流程長,因此晚了半個月才發現。

關於為何要私吞公司的錢,成某說是她賭博輸錢起了貪念,拿了公司的錢想翻本,結果這些錢還是輸掉了。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成某身為公司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職務侵佔罪對其提起公訴。目前,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檢察官提醒,本案中除了成某因貪利的私心需要付出法律代價外,更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在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她的這種職務侵佔行為都沒有被發現,顯然,公司對於保險箱和現金流的監管方面是存在問題的。在這種重要崗位上,一方面,擔此重任的員工需要有誠實的品格,另一方面,公司要加強對現金結算、核查盤點的管理,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實習生、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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