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貨車運輸危化品?!直擊庭審敲響警鐘

2020年06月23日19:07  
 

司機周某、蔚某在沒有危險品運輸資質、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用普通貨車來運輸危險化學品。日前,寶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並邀請市政協委員焦正、區人大代表李萍萍對案件聽庭評議。

公安機關和應急管理部門對本市一倉庫聯合執法時,發現有兩輛普貨車正在卸載危化品電石,這兩輛車都沒有運輸危化品資質,也沒有申請、報備運輸路線。經查,兩輛車的司機周某和蔚某都是運輸同一家化工公司的電石,從內蒙古出發,途徑多條高速,到了上海某倉庫。

經鑒定,他們運輸的電石,主要成分是碳化鈣,是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遇水放出易燃氣體,會對皮膚、眼睛、水生環境等產生刺激和危害。據悉,運輸電石的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車輛排氣管須有阻火裝置。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途中應防曝晒、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運輸用車須干燥,並有良好的防雨設施。

周某和蔚某分別駕駛普貨車裝載24.02噸、23.84噸電石,從內蒙古運送到上海,全程1523公裡,歷時5日。僅用遮雨布遮蓋,一旦下雨或遇潮濕天氣,極易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給人民群眾、社會環境造成嚴重的危害。

那麼周某和蔚某是怎麼接到這個運輸業務的?他們知道這是危化品嗎?

周某是個體運輸司機,得知某APP平台有一個“需要多輛13米長半挂車從內蒙古運送桶裝化工原料至上海”的找車信息,一看運費比以往的貨物都要高,欣然接下。

貨物裝車時,對方要求一定要用遮雨布遮嚴實,不能淋雨。周某看到車內鐵桶貼紙上有小火苗的標識,便知道是危化品。周某到案后交代:“我的車輛是普通貨車,我本人也沒有運輸危化品的資質,但是貨已經裝好隻能運了。我也沒多想這個貨物有多危險,隻想著能掙一筆運輸費。”

另一名司機蔚某則是根據車主姚某的指示,去內蒙古化工公司裝貨。“他們裝完貨后我看到每個鐵桶上都有白色小火苗的圖案,當時心裡就明白了這些是危化品。因為我沒有運輸危化品的資質,該貨車又是普貨車,我就打電話給姚某,他告訴我這些貨物是電石但沒告訴我如何防范,就說運輸路上小心點。”“我法律意識淡薄,聽了姚某的話去做了,我想路上小心駕駛就行”。

這家內蒙古化工公司,主要生產銷售電石,有生產、銷售危化品資質,但是沒有運輸危化品資質。公司的股東連某負責運輸業務,他通過某APP平台發布了“需要多輛13米長半挂車從內蒙古運送桶裝化工原料至上海”的找車信息。連某解釋道:“我們這邊運送電石的廠家基本上都是使用普通貨車運輸的,因為成本低,沒有復雜的手續”。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周某、蔚某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危險駕駛罪對兩人提起公訴。法院採納公訴機關全部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判處周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蔚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連某、姚某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但公安機關未對兩人採取強制措施,遂對兩人提起追訴。

庭審后,代表、委員對檢察官出庭表現給予充分肯定,認為檢察官在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証據收集、追訴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們表示,今天庭審的案件對於物流行業運輸危險品的合規性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通過辦理這類典型案例結合檢察官釋法說理,提高社會公眾對於危險品運輸安全性的重視程度,防患於未然,十分有意義。

檢察官提醒,危化品運輸一旦發生燃燒、爆炸、泄露等事故,會造成人員傷亡、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經濟損失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危化品不是你想運就能運!運輸危化品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必須持有危化品運輸証,由配備相關設備的車輛運輸,必須按照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安全不容忽視,必須時刻謹記!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軒召強)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