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 “打財斷血”的力度,從經濟上消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寶山區檢察院聯合區公安分局,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等規定,結合本區工作實際,建立黑惡勢力案件“打財斷血”工作機制,不斷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新突破、新成果。
一是嚴把標准,不偏不倚界定涉案財產。嚴格把握黑惡勢力犯罪涉案財產范圍,細致審查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准確界定犯罪嫌疑人個人所有、實際控制的財產,深挖犯罪嫌疑人轉移至他人名下的財產,涉嫌洗錢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涉及的財產。
二是全面取証,不枉不縱適用處置措施。全面收集証明涉案財產來源、性質、用途、權屬及價值的有關証據,重點審查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和証人陳述、財產購買憑証等,對涉及“套路”被害人房產案件均建議公安機關委托專門機構評估涉案財產及其孳息的數額,確保正確適用追繳、沒收等措施。
三是加強聯動,不折不扣實現精准打擊。積極推進偵捕訴防“一體化”,及時互通涉黑涉惡案件線索,形成打擊合力。完善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敏感涉黑涉惡案件機制,對公安機關調取涉案財產狀況,查詢、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等執法活動進行引導,共同提高辦案質效。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