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有效落實最高檢三號檢察建議,協力加強金融風險防范,探索建立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金融活動數據共享交換和集中分析研判工作機制,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上海市寶山區金融服務辦公室、上海市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寶山區稅務局經共同協商研究,達成《關於共同做好金融違法犯罪信息共享工作的協議》,並於5月22日會簽。
七項機制
線索發現
各單位對移送的數據信息結合工作情況進行深度挖掘,相關結果應當及時通報。各單位對挖掘、收集的原始數據進行初步的整理和分析,對疑似的金融違法犯罪線索進行提示。
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現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定期更新共享信息,完善案件傳輸工作。探索建立數據查詢平台,整合各單位分散的數據,以便於隨時查詢。
數據分析
定期召開信息通報和聯席會議,加強金融違法犯罪線索常態性分析研判。建立專業人員支持聯動機制,協助邀請涉案行業領域相關的專家學者等參與討論。建立聯合研判機制,集中進行數據研判工作,及時發現金融違法犯罪線索。
線索移送
經聯席會議分析研判發現的金融違法犯罪線索,各單位依職能開展監管處置,或及時移送其他職能單位,相關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反饋線索移送單位。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聯絡人制度,加強各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協作。
案件研討
檢察機關可以主動或受邀請介入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辦理的重大、有影響的金融案件,對案件辦理提出意見建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線索反饋
各單位對於工作中發現的金融違法犯罪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相關職能單位,接收線索的單位應當對線索處置情況予以反饋。
聯合培訓
各單位應當加強交流學習,適時開展聯合培訓,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共同進步。
五家單位共同表示,此次會簽協議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最高檢三號檢察建議加強金融風險防范的一項重要舉措。下一步,要共同形成預防和打擊金融違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及時發現金融違法犯罪線索,抓小抓早,在全區形成強有力的打擊防范聲勢,維護金融秩序,保護群眾財產安全。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