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處 這把“愛火”也放不得

2020年05月30日23:53  
 

談戀愛是一件甜蜜幸福的事,在520這種特殊日子能擁有另一半,也是羨煞旁人(單身狗),情侶相處之中,難免也會有吵鬧,但是將吵架上升為縱火燒屋的程度,是不是太過了呢?

寶山區檢察院受理了這樣一起因情侶吵架,女方放火燒屋子的案件,並於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王某某和張某是一對情侶,兩人最近因為一些瑣事鬧得有些不開心。2020年1月19日凌晨1點,王某某一個人在租住的房屋中,喝了點酒,想到張某可能對自己不忠,她心中十分不快,便想叫張某過來,當面把事情說清楚。

但她不曾想,張某居然拒絕了。憤怒之下,王某某一邊用打火機點燃屋內被子,一邊用手機拍攝放火視頻發給張某看。王某某前后一共發了十幾個縱火視頻給張某,張某表示讓她趕緊報警,自己隨后就到。

隨著火勢蔓延,王某某試圖用臉盆打水滅火,但火勢太大憑她一己之力根本無法控制,於是王某某撥打110報警。

過程中,王某某在房間內被絆倒,屋內全是煙,她被嗆的爬不起來。這時,鄰居感受到異常便過來查看,將王某某從屋內拉了出來。在鄰居的幫助下,火勢得到了控制。待消防員趕到現場后,明火盡數熄滅。

公安民警對現場進行勘驗后發現,王某某租住屋內可燃物燃盡后火自行熄滅,過火面積15平方米,火災造成該處東南房間內物品基本燒毀。

王某某於案發當日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后又對被害人房東作出賠償並取得諒解。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放火罪對其提起公訴。考慮到王某某認罪認罰且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對王某某從寬處理、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日前,法院採納公訴機關全部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檢察官說法

放火罪是社會危害性極大的一種犯罪,放火的行為一經實施,會對社會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造成嚴重威脅。

王某某因戀愛問題採取了極端方式——屋中放火。這種行為也給戀愛中容易情緒化的小情侶們敲響了警鐘。愛情的甜美人人向往,但交往過程出現矛盾也是不可避免。所以擺正心態很重要,切不可情緒沖動失去理智。

本案中,王某某在與男友協調無果的情況下,想到了讓人匪夷所思的“解決辦法”來威脅男友。她能否達到預定目的呢?答案是否定的,這對於來來兩人的感情會是巨大的創傷,而她自己也將身陷囹圄,等待法律的制裁。

在這個甜蜜的日子裡,檢察官不得不再啰嗦一句,不要讓甜蜜的愛情被違法的行為葬送!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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