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以舉報賣淫為脅進行敲詐 與被舉報窩點一起被抓

2020年05月26日16:04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近日,公安民警在本市查獲一賣淫嫖娼窩點。現場查獲涉嫌賣淫嫖娼的違法人員6名,及該窩點負責人、小工7人。同時,民警還從現場帶走了一名梁姓男子。民警到場檢查時,梁某正向該賣淫窩點的負責人敲詐勒索人民幣3000元,民警當場從該男子身上查獲了其用於實施敲詐的手機、甩棍等作案工具。日前,虹口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梁某批准逮捕。

據查,今年3月以來,梁某先后兩次以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賣淫場所為要挾,向不同的賣淫窩點敲詐勒索錢款共計6000元。3月21日22點左右,梁某再次向一賣淫窩點進行敲詐勒索,被拒絕后他打電話報了警。讓梁某沒料到的是,該賣淫窩點其實早被警方盯上。他剛挂斷電話,警察就上門查處了這處窩點,帶走了窩點內營業的全部違法人員,同時帶走了正在實施敲詐勒索的梁某。到案后,梁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

本案是一起“黑吃黑”案件,梁某以舉報賣淫嫖娼為要挾,對賣淫窩點負責人索要錢財,他的行為亦構成敲詐勒索。《刑法》中,敲詐勒索罪中的脅迫除以暴力相威脅以外,還包括以揭發他人丑行等相要挾。梁某漠視法律,用舉報揭發他人不法行為為手段實施敲詐勒索,亦是犯罪行為,最終他也難逃法網。

虹口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梁某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對梁某批准逮捕。(陳嵐)

(責編:唐小麗、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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