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是大自然對人類的饋贈,是維護自然生態平衡、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隨著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和蔓延,圍繞禁止捕食野生動物的討論再次成為社會熱點。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寶山區檢察院積極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
走訪調研,主動交流對接
寶山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強帶隊分別赴區市場監管局、區農委、區綠化市容局等單位調研座談,了解轄區水生、陸生、兩棲類野生動物管理的基本情況、不同監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執法現狀和難題,為開展檢察公益訴訟野生動物保護奠定堅實基礎。
聯合執法,形成保護合力
為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捕”政策和上海市禁漁期的規定,共同保護水資源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區農委邀請檢察官參與長江口流域、內河水域禁捕執法,對長江口流域和內河水域的違法捕魚船隻開展巡邏搜查,發現並抓獲一違法捕魚船隻。
寶山區檢察院受區市場監管局邀請,聯合區農委、區綠化市容局共同對寶山區某水產市場野生動物非法交易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宣傳、排摸線索,營造打擊各類違規交易、斬斷非法交易利益鏈的聲勢,形成保護合力。
積極作為,督促協商履職
寶山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在禁漁期,有人員在內河水域違法捕魚。在收集線索后,積極與區農委協商,督促其主動整改。在收到檢察院督促建議后,區農委漁政先后三次至現場巡查,查獲兩名違法捕魚人員,沒收漁網等工具,切實打擊破壞水生生態資源行為。
下一步,寶山區檢察院將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作用,立足長江口區位特點,積極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源頭管理,促進形成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保護的長效機制。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