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寶山檢察院就本院2015-2019年度辦理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進行全面梳理,分析犯罪特點,重點關注司法實踐中反映的突出問題,並就進一步完善案件辦理、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2015年至2019年
寶山檢察院共受理偽劣商品犯罪案件283件338人,其中審查逮捕案件134件155人,審查起訴案件149件183人,其中2件2人作出不起訴處理,移送機關撤回移送起訴4件5人。
2017年至2019年,一審已生效判決28件33人,均獲有罪判決,其中罰金刑適用率為90.9%,僅2人被判處禁止令。最高刑罰為黃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
案件主要特點
No.1 總體呈下降趨勢
審查起訴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總體呈下降趨勢,自2016年開始不斷下降,2019年同比下降37.5%,懲治效果顯著。
No.2 犯罪主體整體低知化
辦理的偽劣商品案件,特別是銷售偽劣柴油及食品、藥品案件,犯罪主體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佔87%,法律意識淡薄、多存僥幸心理。
No.3 犯罪特征區域化
區域內有集裝箱堆場以及生產場地,況且郊環、外環交通便利,大量集卡匯聚,不法分子為從中牟利私自銷售劣質柴油,這類案件佔整體案件的70%,但近年來經綜合整治已明顯下降。
No.4 假藥類案件多樣化
既有來路不明的進口美容針、麻醉針等注射針劑,如肉毒素、美白針、溶脂針等,也有來路不明國外藥品,如日本便秘治療劑、眼藥水、祛痘膏等﹔既有自制中藥,也有自制“阿法替尼”抗癌藥。
No.5 部分直接受害人容忍犯罪
有的消費者明知是偽劣商品仍予以購買,有的消費者認為隻要不發生嚴重后果,即便商品有假或犯罪嫌疑人無相關資質,也不會主動維權。
打擊和預防措施
1、發揮四大檢察的整體作用 彰顯公益訴訟制度的優勢
充分利用刑事檢察的強項,加大對偽劣商品犯罪的打擊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制假、銷售鏈條進行整體查處,打擊產業鏈,杜絕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當然,刑罰處罰不是目的,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才是初衷,偽劣商品案件,既是人民群眾關注的問題,也是檢察公益訴訟制度致力於解決的問題,因此要充分彰顯公益訴訟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
2、充分利用兩法銜接平台 通力合作打擊犯罪
建立行刑雙向銜接工作制度,行政監管部門在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時,如果發現案件已經涉及刑事違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在辦理相關案件中,如果發現行政違法行為,也應當將涉案違法行為告知行政監管部門,由行政監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罰,共同打擊犯罪。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監督作用,對案件暴露的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漏洞及社會管理問題,通過檢察建議等形式推進綜合治理工作。
3、提高禁止令的適用率
對於食品、藥品類犯罪,應當加大從業禁止適用力度,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相關犯罪分子從事某一特定行業的資格,既可以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可以形成自由刑、財產刑、資格刑的合理梯度,達到刑罰支出與社會效益的最佳配比,充分節約司法資源。
4、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
針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工作涉及面廣、知識領域廣、專業綜合性強等特點,檢察機關設立專門辦案組,專業化、集中辦理該類案件,不斷在實踐中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
5、加強對特定群體的法治宣傳
一方面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宣傳,提高維權意識﹔另一方面,對犯罪高發群體進行定向宣傳,特別是對個體商戶、小作坊等群體進行重點宣傳,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讓重點人群對普通經營行為與違法犯罪行為有充分的認識,降低該群體的犯罪可能性。
同時普法工作也要與時俱進, 2019年寶山檢察院推出@企業家宣傳欄目,利用微信公眾平台,通過文字與漫畫形式相結合,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講解,得到企業肯定。今年還將推出法律網課微視頻,進一步擴大宣傳范圍,提升宣傳效果。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