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境外人員住宿登記,浦東警方這樣做防疫

2020年03月19日15:35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目前,海外疫情持續蔓延,中國之外的感染人數已經破十萬。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防止疫情從國外“倒灌”已經成了各地疫情防控面臨的新挑戰。連日來,浦東警方結合境外人員住宿登記,進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3月中旬,浦東公安分局川沙派出所民警對轄區涉外小區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名持普通護照的澳大利亞籍男子ZHANG某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臨時住宿登記備案。ZHANG某解釋自己2012年就已經來滬,之前居住在金橋地區,今年1月25日才搬到川沙地區居住。無獨有偶,花木派出所在轄區檢查時,發現來自加拿大的LU某,自2月中旬入境后,便一直住在其父母的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中的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然而ZHANG某和LUO某兩人直到被查獲時,均未按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現民警已對上述兩起案件的違法當事人處以行政處罰。

為了進一步查漏補缺,出入境管理辦公室利用旅館業信息,整合“入境卡”,機場轉運人員信息等,迅速篩查出賓館登記錯誤信息、漏登情況,找出問題“賓旅館”。3月上旬,警方發現轄區一酒店可能存在入境人員未住宿登記情況。孫橋派出所隨即開展走訪調查,發現美國籍游客NIU某於1月14日入住該酒店的,而酒店工作人員直到NIU某退房后離境回國都未對其進行住宿登記,民警遂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該酒店予以處罰。

據浦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民警關炎鬆介紹,境外人員入境后,在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目前,可以通過前往居住地公安機關、社區境外人員服務站、互聯網“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自助申報系統”三種方式辦理臨時住宿登記。

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入境旅客,應當按規定及時辦理境外人員住宿登記,並務必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王文娟、劉琦)

(責編:王文娟、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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