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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卖牛脊骨,网上接单委托他人制作餐食,上海再查处一批疫情期间违法经营者

2022年05月19日09:44 |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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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是疫情期间许多居民补充生活物资的主要消费渠道,但也为部分违法经营者“隐藏”自己的违法行为提供了空间。

5月18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再曝光一批违法经营者。

监管部门表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将持续保持监管力度,确保疫情期间重要民生物资、防疫用品的价格平稳和质量安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违法势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韩某涉嫌无证经营牛脊骨。

经查,韩某在居家隔离期间通过微信群、“快团团”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获取订单,在4月16日以37元/箱的价格购进447箱牛脊骨(3斤/箱),在4月20日以58元/箱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

韩某从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至4月22日案发,韩某无证经营牛脊骨的货值为25926元,违法所得7075.28元。

当事人无证经营牛脊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5926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发现上海邺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经查,当事人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示的洛川东路上的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而是在外卖平台接单后,将订单委托给一家饮食店进行加工制作。

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在外卖平台接到303个订单,在上述饮食店经营场所加工制作后,由当事人安排骑手到店取货后配送。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应当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对当事人擅自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的行为,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5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范某在经营过程中哄抬黄瓜、土豆、山芋等多种蔬菜的价格。

经查,4月26日至5月6日,范某通过外卖平台高价对外销售蔬菜。其中,黄瓜进销差价率为418.84%,土豆进销差价率为225.37%,丝瓜进销差价率为161.80%,西红柿进销差价率为174.59%,山芋进销差价率为151.64%,玉米进销差价率为129.55%。

期间,当事人共销售各类蔬菜合计1751.5公斤,实际销售收入36548.37元,违法所得11911.59元。

范某在疫情期间销售蔬菜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涉嫌哄抬价格,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因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责编:沐一帆、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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