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山区科技创新及张江高新区宝山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科规〔2020〕1号),现就申报2020年度宝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2020年度由宝山区推荐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
2.至申报截止日,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应在宝山区。
二、奖励标准
对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宝山区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系统”(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审核。
四、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4日-6月4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奖励对象为宝山区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
2.宝山区科委联系人:张哲韧 联系电话:26097746
(来源:上海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