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纪念章、一张老照片、一份旧报纸、一封老家书……您手中珍藏的一件件红色“传家宝”,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永恒印证,也是无数共产党员个人奋斗生涯的忠实记录,承载着我们党走得再远也不能忘却的“初心”。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挖掘宝山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取得的各项历史成就,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自即日起,宝山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永远跟党走——我珍藏的红色记忆”档案史料。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在宝山形成和留存的,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历史或能突出在党的领导下取得各项事业成就的,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01档案文献:
记录各个历史时期宝山各级党组织建设发展历史的档案、文献、志书、报刊、杂志等;反映在党的百年历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宝山籍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著作、笔记、手稿、书信等;反映宝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以及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原件。
02实物档案:
反映宝山各级党组织建设发展历史中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档案实物,例如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斗争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等;其他反映宝山生产和生活变迁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03音像档案:
与宝山各级党组织建设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反映宝山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资料。
04其他类型档案资料: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创作的文学、书法、绘画、艺术作品等。
征集说明
(一)征集档案要求内容真实、文字图表音视频清晰,突出原始性。载体形式可多样,如提供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每件档案需附简洁文字说明,介绍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持有人等信息。
(二)征集方式包括:无偿捐赠、暂借复制、有偿收购、寄存保管。具体征集方式,由持有人与档案馆协商决定。
(三)持有人对提供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凡征集进馆的档案,均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负责妥善保管和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其中特别有历史价值的,经鉴定后予以奖励。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宝山区档案馆(征集编研科)
联系人:李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21-66790278
13301966039(李老师)
15026980553(蒋老师)
联系邮箱:bsdazbk@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宝路104号 邮编:200940
衷心感谢您
对宝山档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
协助我们做好档案史料征集工作
(来源:上海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