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区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满足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努力提供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多元包容、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服务,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适龄幼儿入园的招生工作,确保本区常住适龄幼儿入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幼儿园就近入园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招生程序,区域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入园招生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二)坚持幼儿园招生区域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合理调整布局,保证新增小区、新开办幼儿园和改扩建幼儿园的生源安置。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以当年教育局公示信息为准。
(三)坚持幼儿园预设计划和幼儿入园实有需求相结合原则。通过摸底调研初定各园招生计划,招生过程中以实有需求予以适当调整。当年各园招生计划数以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数为准。
(四)坚持幼儿园班额数标准与常住人口变化相结合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按照规定控制班级规模和班级学额招生。本区市、区级示范园在满足地段招收幼儿学额有余的前提下,可适当向区内招生。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招生对象
1.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常住适龄幼儿。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2. 本区户籍的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适龄幼儿可以到特殊教育办学点的幼儿园报名验证。(详见“2021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办法”)。
3.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园申请,具体安置办法由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落实招生办法
1. 公布招生信息阶段
4月中旬,各幼儿园向社会公示幼儿园资源配置、收费标准、基本建设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等招生信息。4月15日至4月23日期间有意愿的民办幼儿园可线上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2.信息登记阶段
4月23日—4月30日,请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幼儿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幼儿和监护人信息登记。
3.报名验证阶段
5月8日—6月15日,全区各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工作。
(1)网上报名。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幼儿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选择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获取《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含登记编号。
(2)现场验证。5月15日-5月23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原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的公办幼儿园或意向的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具体验证时间和预约方式以各园招生通知为准,报名验证的幼儿园不一定是录取的幼儿园。
(3)指定点补登记报名。6月5日—6月6日、6月15日,全区14个指定点开放,满足家长补登记信息的需求,补登记的同时进行报名、验证(指定点信息详见“2021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办法”)。
4.联合招生录取
根据本区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采取统一网上信息登记,报名并现场验证,区域联合招生,分批发放录取通知的流程进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对象条件的先后顺序统筹协调,安排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统筹顺序如下:
(1)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幼儿;
(2)招生区域内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房屋产权证明且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幼儿;
(3)本区集体户、公共户及持有上海市公租房、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4)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证明,且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人员的子女;
(5)父母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6)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三级幼儿园。
5.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
(1)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报名验证,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将不予录取。
(2)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统一纳入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中,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
6.分批发放录取通知
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实施分批录取,于8月15日前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加强监管
(一)健全招生工作制度,完善招生监督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要求。禁止收取报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其他费用,严禁任何与幼儿入园相关的测试,严肃查处入园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做好群众的咨询服务,全面完成本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 招生咨询电话:66592019,66592882,66592089
宝山区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实施办法
一、招生步骤
统一网上信息登记、报名并现场验证、区域联合招生、分批发放录取通知。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常住适龄幼儿。
三、验证地点及携带材料
地点: 各公、民办幼儿园
携带材料:
1. 本区户籍的幼儿。《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含登记编号)和户口簿(2021年4月30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预防接种卡等证件的原件(“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以下同)及复印件。
2.本区购房的本市户籍幼儿。《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和人户分离登记回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区集体户籍和公共户籍的幼儿。《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集体户籍证明或公共户集证明或上海市公租房、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集体户籍和公共户籍幼儿居住地统筹入园。
4.外省市户籍幼儿。《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宝山)、户口簿、适龄幼儿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所持的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5.港澳台幼儿。《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情况
(1)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携带《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区户籍,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适龄幼儿可以到区域指定开设特教点的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
四、招生时间安排
1.信息登记阶段
4月23日—4月30日,请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幼儿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幼儿和监护人信息登记。
2.报名验证阶段
5月8日—6月15日,全区各幼儿园开展报名验证工作。
(1)网上报名。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幼儿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选择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获取《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含登记编号。
(2)现场验证。5月15日-5月23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的公办幼儿园或意向的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具体验证的时间和预约方式以各园招生通知为准,报名验证的幼儿园不一定是录取的幼儿园。
(3)指定点补登记报名。6月5日—6月6日、6月15日,全区14个指定点开放,满足家长补登记信息的需求,补登记的同时进行报名、验证。
3.录取统筹阶段
6月1日—8月15日公民幼儿园在市级招生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录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区域适龄幼儿入园,8月15日前各幼儿园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其他
1. 本区户籍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不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幼儿园登记:
2. 需补登记入园信息的家长,通过预约电话确认时间后,带好相关证件到以下指定点去补登记信息并报名验证:
2021年宝山区
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日程安排表
另附
19问19答!
关于2021年宝山区
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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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宝山区幼儿园招生对象是哪些?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常住适龄幼儿。
二、2021年宝山区幼儿园招生原则是什么?
1.坚持幼儿园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2.坚持幼儿园招生区域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3.坚持幼儿园招生预设计划和实有需求相结合原则;4.坚持幼儿园招生班额数标准与常住人口变化数相结合原则。
三、已经在园的托班生是否还需要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上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是。所有拟报名入小班的适龄幼儿家长都必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四、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还能否修改信息?
能。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但如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可在报名验证阶段,凭有效证件请幼儿园帮助修改。
五、完成信息登记后,可否直接去幼儿园报名?
请家长先完成网上报名,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幼儿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选择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获取《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含登记编号),家长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去幼儿园现场验证。
六、错过了信息登记、网上报名、现场验证是否还能进行补登记报名?
是。本次招生时间以各园2021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为准。如因特殊原因错过的,可以于6月5日-6月6日、6月15日两个时间段预约到区指定登记点完成信息登记,并报名验证。
七、特殊儿童如何报名入园?
本区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在幼儿能坚持独立集体生活的前提下,可选择到对口的公办幼儿园随班就读,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不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指定的有特教点的幼儿园就读。
八、动拆迁到宝山区且居住在宝山区的幼儿进公办幼儿园就读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户籍地动迁至宝山区的证明、宝山区居住地房产证明等材料,依照宝山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流程安排,到居住地对口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学区或镇教委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九、本区户籍幼儿在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完成报名验证,是否都能被该园录取?
否。根据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学额情况和今年生源情况而定。根据本地段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等条件依次录取,当该园报名数超过学额数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就读。
十、在居住地对口的幼儿园或意向的民办幼儿园完成报名验证,是否都能被该园录取?
否。家长携带《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积分证明、居住证、预防接种卡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以下同。)到居住地对口的幼儿园或意向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并不意味着被幼儿园录取。实际录取情况以正式的入园通知书为准。
十一、外省市随迁子女入园有何政策?
根据市教委《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按照宝山区随迁子女按父母积分达标证明、购房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证明设定条件的先后顺序,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十二、对于港澳台子女有何招生政策?
港澳台子女家长携带《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幼儿园报名验证,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区内民办幼儿园就读。
十三、父母户籍在宝山区,持有外籍护照或港澳身份证的幼儿,能否在宝山区就读幼儿园?
根据父母一方户籍地幼儿园的招生情况确定。在优先满足本招生区域户籍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区内民办幼儿园就读。
十四、在本区购房的本市外区户籍幼儿,能否在本区就读房产对口公办幼儿园?
根据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学额情况确定。在优先满足本招生区域户籍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对口公办幼儿园就读,否则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幼儿园入园。
十五、在本区借住的本市外区户籍幼儿,能否在本区就读公办幼儿园?
根据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学额情况确定。优先满足在本招生区域购房,且为本市户籍的常住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区内民办幼儿园就读。
十六、在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情况下,能否再到对口公办幼儿园就读?
不可以。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将无法录取。
十七、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该怎么操作?
监护人在获得相关医院证明的基础上,可向所在的街镇教委或学区提出推迟入园申请,经获批后,第二年可凭审批意见统筹安排入园。
十八、去年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能入园的幼儿,监护人怎么操作?
监护人持相关医院证明,可向所在的街镇教委或学区提出入园申请,教委或学区视该幼儿身体状况和区域学前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置。
十九、今年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
(一)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招生监督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要求。禁止收取报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其他费用,严禁任何与幼儿入园相关的测试,严肃查处入园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对象条件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确保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四)严格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统一网上信息登记、报名并现场验证、区域联合招生、分批发放录取通知工作。
(来源:上海宝山)